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中小学特级教师教学支援行动计划”的通知
(粤教师函〔201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教育局,厅直属中小学:
为充分发挥我省中小学特级教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特级教师责任感和使命感,帮助农村地区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全省中小学教师队伍均衡协调发展,我厅决定从2011-2013年实施“中小学特级教师教学支援行动计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从2011年开始,省组织“特级教师教学支援总队”赴经济欠发达地区14市农村中小学开展巡回讲学活动,经济发达地区7市和经济欠发达地区14市组织本地区“特级教师教学支援分队”分别赴有对口扶贫关系的地市和本地区农村中小学开展巡回讲学活动。争取用3年时间对经济欠发达地区14市的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一次高水平、多形式、全覆盖的教学支援行动。
二、师资组成
“特级教师教学支援总队”由我厅遴选的厅直属学校和各地特级教师、高等院校教育专家、中学正高级教师和省评定的名教师等组成,各地“特级教师教学支援分队”人员由各地结合本地实际确定,以在职中小学特级教师为主。
三、内容和形式
巡回讲学的内容根据各地最急需支援的项目进行订单式设计,主要包括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教学课题研究、校本教研活动开展、教学能力提升、现代教育技术应用等。学科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思想品德、品德与社会、品德与生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科学、信息技术、通用技术、综合实践活动、心理指导等。
巡回讲学的形式主要有示范教学、教学辅导、备课指导、课题指导、交流互动、专题讲座等,以实现引导教师进行教学反思,指导教师开展教学实践,帮助教师规范教育教学行为,全面提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的目的。
四、时间安排
2011年为启动实施年,省分阶段组织“特级教师教学支援总队”赴有关地市开展巡回讲学活动,每市3-4天(具体安排另行通知);各地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组织“特级教师教学支援分队”开展巡回讲学活动。各地市组织的教学支援分队与省组织的教学支援总队在活动方式、内容上应形成联动,在区域、时间选择上应形成互补,具体由省教研室与各地市共同商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