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高招商引资实效。以产业集聚区为题材,结合主导产业发展,谋划包装一批特色鲜明的重大招商项目,依托省、省辖市组织的重大招商活动,积极进行宣传推介。把投资10亿元以上招商和在谈项目以及重大新兴先导产业项目全部纳入省重大招商项目范围,明确责任单位、工作班子和责任人,采取“一对一”方式加强对接推介,提高项目履约率。瞄准重点区域,盯住合作对象,组织专业团队,制定合作方案,加强与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区域的对接,完善客商资源库,采取驻地招商、区域招商、以商招商、委托招商、专业对口招商等行之有效的方式,提高招商引资成功率。改进招商引资考核方式,按季度对引进项目和实际到位资金进行累积考核,不再考核各地招商活动签约项目数量和合同引资额。
(四)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建设。按照“统筹推进、适度超前、突出重点”的原则,持续扩大基础设施覆盖范围,重点完善对外联系通道、环保设施、供电设施,加强质检、信息、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增强对产业发展的支撑能力。
1.道路交通设施。结合实施国家、省公路网布局规划,加快产业集聚区外联道路、发展区主干道路建设,把产业集聚区交通项目优先纳入各级交通建设计划,优先安排补助资金,力争年内所有产业集聚区实现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的高标准快捷联通。
2.供电和通信设施。结合实施新一轮农村电网改造工程,重点支持产业集聚区供配电设施建设和现有高压走廊迁建,优先保障产业集聚区用电需求,力争新增电网变电容量400万千伏安、输电线路610公里以上。加强通信配套设施建设优化,全面实现产业集聚区3G(第三代移动通信)和宽带网络覆盖。
3.污水处理、供排水和供热、供气设施。优先支持产业集聚区环保设施建设,年内开工建设50个以上污水处理厂。积极推进现有管网向产业集聚区延伸,新增供水管网1500公里以上、排水管网2300公里以上。加强热源建设,推动具备条件的产业集聚区建设背压式热电联产机组,提高供热、供气普及率。
4.标准厂房。优先保障标准厂房建设用地,强力推进多层标准厂房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和配套企业集聚发展,力争新建2650万平方米多层标准厂房。
5.公共服务设施。建立完善促进集群发展的产品检测检验体系,力争在产业集聚区新建40个省级质量检测中心。推动省内骨干物流企业向产业集聚区延伸发展物流网点,重点推进众品冷链、中储粮粮油等10个专业物流园区和60个大型物流项目建设。
(五)深入推进要素平台建设。加强投融资平台、担保平台和土地收储平台建设,创新发展机制,提升实力,做大规模,破解资金、土地等要素瓶颈制约。
1.扩大融资规模。支持各地将上级财政补助以及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产业集聚区的建设类专项资金,符合投融资平台经营范围的由财政补贴改为资本金注入,进一步壮大产业集聚区投融资平台资本实力,力争每个产业集聚区融资规模超过3亿元。依托省投资集团,建立产业集聚区融资平台、开发银行和省担保机构三方合作机制,融资规模超过200亿元;推进省财政融资平台、产业集聚区融资平台和农业发展银行深入合作,融资50亿元以上。探索将政府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资产注入投融资平台的途径,依托其稳定收益发行债券,优化投融资平台债务结构。
2.增强土地保障。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节约集约用地和强化监督管理三项机制,提高产业集聚区土地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水平。产业集聚区年度土地计划指标由省单列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集中用于产业集聚区建设。出台产业集聚区投资强度、建筑容积率和投入产出率等方面的标准,建立相应激励机制,提高投资强度,促进节约用地,力争全省产业集聚区单位建设用地投资强度提高30%以上。进一步加强各地土地整理储备平台建设,推动盘活闲置土地和低效使用土地,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潜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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