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围绕培育新能源汽车等先导产业和汽车等高成长性产业,提升化工等传统优势产业,实施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加强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和发展,做好高新技术企业政策辅导工作,支持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列。实施国家“十城万盏”、“十城千辆”和“金太阳”行动计划,推动半导体照明、新能源汽车、光伏发电等高新技术产业化。
(二)实施企业创新能力培育工程,促进产业产品结构升级。围绕我省现代产业体系和产业集聚区建设,以战略先导产业和战略支撑产业的骨干企业为重点,新建50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加强企业研发中心等创新平台建设,以此为依托与省内外、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创新型企业开展产学研用结合的技术创新,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大创新型企业培育力度,通过政策措施和各类科技资源集成支持,新培育50家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试点)企业,并引导更多企业走创新驱动型发展道路;以重点领域的优势企业为核心,联合相关的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新建4个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提升产业集群发展的核心竞争力,促进风电、轨道交通、花卉、生物医药等联盟发展,争取以我省企业为盟主组建矿山装备、电解铝高效节能、小麦等国家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三)实施产业集聚区科技创新工程,提高产业集聚区自主创新能力。抓好一批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建设,集成各类科技计划、科技政策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项目,支持创新型产业集聚区及其骨干企业发展,提高创新型产业集聚区的自主创新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引导更多产业集聚区走创新驱动发展道路;以安阳、南阳两个省级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高新区为契机,推动高新区实施“二次创业”,指导郑州、洛阳高新区建设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指导、支持新乡、平顶山等有条件的省级高新区争创国家级高新区,新建设一批省级高新区;积极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加快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农业科技园区、可持续发展实验区、民营科技园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科研单位生产试验基地等建设。
(四)实施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为产业产品结构调整提供人才支撑。加大科技领军人才培育力度,新培育“中原学者”4-5名,使“中原学者”达到20名;加快实施科技创新团队培养计划,使以科技领军人才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团队达到140个;依托重大科研项目和科研基地建设,培养一批科技创新骨干人才和青年创新人才,形成结构合理的人才梯队;在我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新建40个院士工作站,借助省内外两院院士引领带动我省创新团队的建立和壮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