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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2011年市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加强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要在认真总结和借鉴铁路、高速公路、电力等领域的项目建设施行标准化管理经验的基础上,全面推广到建设、交通、水利等其它重点建设领域。项目分级管理单位和项目业主要带头推行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把标准化管理作为选择施工、监理等单位的必备条件,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并督促参建单位切实执行好管理制度、工地建设、施工工艺、过程控制、机械设备等标准化要求,贯穿于工程建设的全过程,把每个重点项目建成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对不及时建立项目建设标准化管理制度的单位,要通报批评并督促整改。
  (四)强化项目安全质量监督。要制定和出台“漳州市重点项目建设战役业绩考评”制度,落实重点项目建设战役安全质量生产“一岗双责”和参建单位主体责任制。在加快建设进度的同时,要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安全。加强与建设、安监、质检及市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在重点建设战役领域开展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列入省级重点项目(不含交通、水利项目)应安装视频监控,强化对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的监管,落实相关应急预案,杜绝重大安全质量事故的发生。
  (五)创建良好项目施工环境。各级各部门要依法依规抓好征地、搬迁工作,破解重点项目用地难题。要开展建设工地及周边治安环境专项治理活动,对恶意阻碍施工建设、破坏施工设施、偷盗建筑材料等现象予以坚决依法打击。要组织好钢材、水泥、地材供应,及时依法处理恶意哄抬价格、强买强卖行为,营造和谐安定的建设环境。
  (六)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各级各部门和各重点项目单位要加强与宣传媒体沟通,认真总结重点建设战役的典型经验、先进人物和突出成绩,及时做好宣传报道;加强征地拆迁、社会保障等有关政策法规宣传,取得群众的理解、支持、参与,营造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战役的良好氛围。
  四、考核通报
  (一)细化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和开发区、市直相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和衔接,按照分级管理要求,进一步对照本地、本行业目标任务,认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以目标倒逼进度、以督查倒逼落实,确保各重点项目投资进度、开工竣工、前期推进等各项目标按时序节点进度要求顺利完成。
  (二)加强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于每月15日通过邮件向市重点办报送所管辖省、市重点项目当月计划开工、竣工项目进展情况及需要反映的相关问题;于次月2日前通过邮件和在线网报送项目当月投资、开工、竣工、前期工作及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各责任管理单位要认真总结实施重点项目建设战役的好经验好做法,并及时报送市重点办,便于及时总结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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