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荐评选上海世博会重庆参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渝办发〔2011〕62号)
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我国成功举办了上海世博会。在上海世博会重庆参展工作筹备和举办工作中,涌现出一批爱岗敬业、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彰先进,弘扬世博理念,经与有关方面协商并经市政府同意,通报表彰上海世博会重庆参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推荐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上海世博会我市参展工作筹备和举办期间,参与重庆馆主题征集、展示设计、工程建设、展馆运营、安保消防、新闻宣传、网上世博、外事协调、接待服务、主题论坛、重庆活动周和社会维稳等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二)表彰名额。
评选表彰上海世博会重庆参展工作先进集体15个、先进个人60名。
二、推荐评选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推荐为上海世博会重庆参展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一)在参展筹备、组织工作中贡献突出的;
(二)在重庆馆方案设计和施工布展工作中贡献突出的;
(三)在重庆馆运营服务期间贡献突出的;
(四)在重庆馆区县周活动中贡献突出的;
(五)在安保消防、社会维稳和后勤保障工作中贡献突出的;
(六)在宣传报道和网上世博工作中贡献突出的;
(七)在重庆活动周、经贸活动、主题论坛等重大活动中贡献突出的。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一)评选程序。
1.在民主推荐的基础上,严格按照评选条件,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报送推荐人选。
2.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推荐上报人选应在本地区、本单位公示。
3.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的,经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各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报市世博办。
(二)评选要求。
1.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工作一线。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把关,重点向基层一线同志倾斜。
2.按时报送材料,确保工作进度。推荐上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分别填写《上海世博会重庆参展工作先进集体审批表》、《上海世博会重庆参展工作先进个人审批表》一式3份(含电子文本)。先进事迹材料要内容真实、重点突出,字数在1000字以内。所有材料请于2011年3 月17日前报送市世博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