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工作。强化对以政府为主导、以省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加强医疗诚信和医德医风建设,组织开展各医疗机构之间的互检互查,严格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加强合理用药监测工作,着力解决开大处方、开单提成、重复检查和收受回扣、红包等问题;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坚决纠正自立项目、分解项目、重复计费等乱收费问题;开展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专项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强化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的监管,加强对医保基金和新农合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
深化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以农村义务教育专项资金和中职助学金、免学费补助资金为重点,加强对教育经费拨付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开展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入学费用情况的调研检查,坚决纠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各种名义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严格高中招生“三限”政策,禁止高中违规招收借读生,收取借读费。继续开展对公办学校和在职教师补课收费行为的专项整治,严禁公办中小学和在职教师补课收费。加强对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管理,抽查部分学校教辅材料订购情况,落实教辅材料订购规定,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加强对学前教育收费行为的监管,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解决学前儿童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继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查处各种乱收费行为。规范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行为,严肃查处通过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侵害学生利益问题。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高等学校以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开办软件学院和中外合作办学等名义违规收费。
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各部门在食品安全各环节的监管责任,强化综合协调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继续开展重大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等行为。开展“监督食品安全,构建和谐家园”主题宣传活动,强化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提高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标准,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
深化纠正涉路涉车违规执法和乱收费工作。开展对全市涉路涉车收费情况的专项检查,规范机动车牌照工本费、安全技术检验费、驾驶许可考试费、抵押登记费、违章车辆扣留费、车辆停放费等收费行为,坚决纠正违规收费、重复收费、擅自收费等问题。加强对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绿色通道”网络畅通和免费政策全面落实。巩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成果,强化源头监管。在涉路涉车执法部门开展“规范执法,文明执法”活动,进一步规范涉路涉车执法行为,坚决纠正罚款不开票据、以罚代管、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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