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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2010年珠江综合整治重点工作任务与考核指标的通知

  三、考核要求
  为使珠江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决定》、《方案》、《珠江整治责任书》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责任书》等,细化形成了2010年珠江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要求(见附表),作为检查任务落实情况和考核的主要依据。

  附表
  2010年珠江综合整治重点任务和重点项目要求

城市

河涌及环境综合整治

污水处理厂设施建设

河流两岸生态、景观整治

重点河段应

达到水质目标

工业污染防治

其它

广州

完成北部片区白云湖、西南部片区、中东部片区、南部片区水利工程。

推进珠江综合整治,流经城市河涌两岸绿化、美化。

完成流花湖、东山湖和麓湖湖水变清工程。

完成流溪河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南岗河、庙头涌、石溪涌、永泰涌、滘心涌、环滘河、嘉禾涌、文涌、瑞宝涌、沥滘涌、龙潭涌周边及支涌、花地河以西等截污工程。

完成墩头涌、笔岗涌、珠江涌、渔村涌、北濠涌、沙河涌(16km河涌景观绿化、堤岸及清淤),南岗河(独立高中-木强水库、水声水库段)10.75km综合整治。

完成下市涌、车陂涌、石井河等堤岸整治工程。

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的河涌进行整治,成效显著。

完成江高石井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南沙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猎德污水处理厂(四期)(56万吨/日)、沥滘污水处理厂二期(30万吨/日)、京溪地下净水厂(10万吨/日)、从化市温泉镇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从化市良口镇污水处理厂(1.1万吨/日)从化市太平镇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生物岛再生水厂(1万吨/日)、黄陂水质净化厂(3万吨/日)、萝岗中心区水质净化厂(5万吨/日)、新华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日)、花东污水处理厂(4.8万吨/日)、狮岭污水处理厂(4.9万吨/日)、赤坭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炭步污水处理厂(2.5万吨/日)、梯面污水处理站(0.13万吨/日)、榄核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大石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东涌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南村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新塘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开发区西区污水处理系统(萝岗区)(4.5万吨/日)、开发区东区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萝岗区)(7.5万吨/日)、万顷沙中心镇污水处理厂(南沙区)(0.15万吨/日)、从化明珠工业区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石滩污水处理系统(2.5万吨/日)、前锋净水厂二期(番禺区)(10万吨/日)、增城中新污水处理系统(2万吨/日)等工程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05.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建设水源涵养林及流域水土保持林,保护流域的生态环境;加强水土流失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

防止禁养区畜禽养殖回潮。

对禁止设立饮食店的河段防止饮食店(摊档)回潮。

河流两岸绿化美化。

增江和东江北干流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珠江广州河段水质达到Ⅳ。

 

强化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杜绝偷排污染物行为,确保重点污染源稳定达标排放;

对提出的限期治理和关、停、并、转项目要严格执行;

新建化学制浆、印染、鞣革、危险废物处置等重污染行业项目全部集中进基地;

新建专业电镀项目全部进入统一定点的电镀工业基地建设、生产和经营,实现清洁生产,废物全面综合处理,废水重复利用率达60%以上;

化学制浆行业实现清洁生产,制浆工业废物全面综合处理和利用,废水回用率达60%以上;

大力推进清洁生产,优化产业结构;

按要求完成挂牌督办的重点区域环境问题和环境污染企业并摘牌。

 

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深圳

推进深圳河污染综合整治。

推进茅洲河污染综合整治。

推进观澜河、龙岗河、坪山河整治工程。

完成光明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布吉污水处理厂(20万吨/日)、横岗污水处理厂二期(10万吨/日)、沙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5万吨/日)、龙田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5万吨/日)、上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18万吨/日)、水头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葵涌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鹅公岭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福永污水处理厂(12.5万吨/日)、燕川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埔地吓污水处理厂(5万吨/日)、横岭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龙田污水处理厂(二期)配套管网工程(总长14.5公里)、上垟污水厂配套管网工程(总长47.8公里)等工程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422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深圳河Ⅴ类;

龙岗河氨氮<5mg/L,其余指标达Ⅴ类;

坪山河氨氮<4.8mg/L,其余指标达Ⅴ类;

观澜河氨氮<10mg/L,其余指标达Ⅴ类。

同上

按照国家规定的要求提高污水处理费征收标准。

 

珠海

推进前山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

完成广昌涌、洪湾涌清淤除污,完成前山河两岸的东桥村排洪渠、南屏东排洪渠、北山村排洪渠、十二村排洪渠、十四村排洪渠等5条排洪渠的终端截污,与澳门合作开展鸭涌河整治的前期工作。洪湾涌IV类。

开通拱北排洪渠出口-澳门鸭屎涌排水通道。

完成白石冲、桂花路排洪区综合整治工程。

完成斗门区污水处理厂(7.5万吨/日)、平沙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等工程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厂达到59万吨/日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7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西江和鸡啼门水道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前山河IV类。

同上

同上

佛山

完成佛山水道整治工程。

完成西南涌、水口水道等广佛跨界河流的综合整治工程包括其集水区重点污水治理工程。

加大对亚运比赛场馆周边河涌整治消除水体黑臭现象。

完成芦苞涌综合整治。

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的河涌进行整治,成效显著。

完成盐步污水处理厂二期(4万吨/日)、里水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2.8万吨/日)、大沥城西污水处理厂一期等工程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47.4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东平水道、西江干流水道、平洲水道、潭洲水道、顺德水道、东海水道、容桂水道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佛山水道Ⅴ类。

同上

同上

韶关

完成北江市区段浈江河整治。

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的河涌进行整治,成效显著。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6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5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北江、浈江、武水、南水、锦江、墨江、滃江、马坝水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同上

同上

河源

完成东埔河、连平县忠信河综合整治。

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的河涌进行整治,并收到成效。

完成龙川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和平县城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龙川县鹤市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源城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连平三角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和平县谭头岗(阳明镇)污水处理厂(0.18万吨/日)、紫金县古竹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紫金县临江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连平忠信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连平县城污水处理厂二期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等工程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5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5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东江干流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同上

同上

惠州

推进淡澳河综合整治。

完成丁山河清淤疏浚工程。

完成惠州西湖生态系统的生态修复工作。

推进潼湖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推进淡水河污染整治。

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的河涌进行整治,并收到成效。

完成惠城区江北生活污水处理厂(8万吨/日)、杨村镇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惠阳区经济开发区生活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龙门县城生活污水处理厂二期(1万吨/日)、博罗县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3万吨/日)、惠阳中心区生活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4万吨/日)永湖镇生活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良井镇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金山污水处理厂、新圩镇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惠东稔山镇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推进惠东多祝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等工程建设。

推进博罗湖镇污水处理厂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68.5万吨/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6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东江干流、西枝江、沙河、公庄河、增江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西湖IV类。

潼湖水Ⅴ类。

 

同上

 

同上

东莞

完成桥头小海河生态修复试点工程。全面启动同沙水库综合整治工程。

推动中小河涌生态修复整治和主要饮用水源水库整治工作。

推进治理石马河、东宝河等跨界河流。

推进东莞运河综合整治。

各城镇整治辖区内污染较重(劣于IV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完成南畲朗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大朗松山湖南部(合建)污水处理厂(10万吨/日)、洪梅望牛墩(合建)污水处理厂(4万吨/日)、企石污水处理厂等工程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216.8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东江东莞段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东莞运河Ⅳ类,石马河Ⅴ类。

同上

同上

中山

进一步推进前山河流域综合整治。

完成茅湾涌、鸦岗运河综合整治。

南灌渠、茅湾涌、大涌、坦洲涌、申堂涌、三沾涌、灯笼涌、蜘洲涌、隆盛滘、三合涌、安阜涌、前山水道IV类;联石湾涌、西灌渠Ⅲ类。鹅咀涌、东灌渠、上界涌水质不劣于入境水质。

各城镇整治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IV类)的河涌,并收到成效。

进一步加快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确保2010年底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71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7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小榄水道、鸡鸦水道、磨刀门水道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岐江河IV类。

同上

同上

江门

完成江门河、天沙河流域综合整治工程。

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劣于IV类)的河涌进行整治,并收到成效。

完成司前镇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古井镇污水处理厂(0.25万吨/日)、赤坎镇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苍城镇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江海污水处理厂首期(2.5万吨/日)、江门文昌沙水质净化厂二期工程(15万吨/日)等工程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57.7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西江干流水道、西海水道、潭江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江门河Ⅳ类;

天沙河Ⅴ类。

同上

同上

肇庆

推进独水河综合整治。

完成肇庆市市区诸河涌综合整治

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的河涌进行整治,成效显著。

完成鼎湖区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高要市白土镇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高要市新桥镇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高要市金利镇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四会市大沙镇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四会市江谷镇污水处理厂(0.3万吨/日)四会市地豆镇污水处理厂(0.2万吨/日)、鼎湖区永安镇污水处理厂(0.5万吨/日)、鼎湖区莲花镇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等工程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39.5万吨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6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西江、绥江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星湖IV类。

同上

同上

清远

进一步推进北江、大燕河综合综合整治,并收到成效。

完成乐排河清淤、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工程

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的河涌进行整治,并收到成效。

完成东华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连州污水处理厂(二期1万吨/日)、清新禾云污水处理厂(1万吨/日)等工程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34.5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北江、连江、滃江、滨江、潖江、大燕河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同上

同上

云浮

完成罗定市罗城镇五里桥河涌、区屋屠场河综合整治。

推进南江河综合整治

对辖区内群众反映强烈、污染较重的河涌进行整治,成效显著。

完成云城区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3万吨/日)罗定市第二污水处理厂(2万吨/日)等工程建设;

推进罗定市罗镜镇污水处理厂(0.2万吨/日)、新兴县新成污水处理厂建设。

确保2010年底城镇污水处理能力达到12万吨/日以上,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以上。

加快管网建设,确保污水处理厂运行后一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60%,三年内实际处理污水量不低于设计能力的75%。

同上

西江、新兴江、南江河水质满足相应的环境功能目标要求;

南山河Ⅲ类。

同上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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