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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0年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做好2010年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的通知
(粤环办〔2010〕180号)


厅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为做好2010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工作,根据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度考核范围和依据

  (一)考核范围:厅机关各处室(直属单位)、处级领导干部和处级以下(含处级)非领导干部公务员、各直属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二)考核依据: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按照《广东省环境保护局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进行;处级以下(含处级)非领导干部公务员的考核按照《广东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进行;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按照《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进行。

  二、时间安排

  2011年1月4日开始,至1月23日结束(详见附表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请于2011年1月18日前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和《推荐优秀等次人员名单》送厅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环境保护厅各处室(直属单位)内部测评表》、《省环境保护厅处级领导干部内部测评表》和《省环境保护厅部门互评表》请于2011年1月15日前统一投入投票箱。

  三、年度考核的等次标准

  (一)对各处室(直属单位)的考核评价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按照思想政治建设、领导能力、工作实绩、党风廉政建设四个类别设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思想政治建设:主要指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以及贯彻落实厅党组的决策部署,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观念。

  领导能力:主要指推动科学发展、依法办事、科学决策、统筹协调、务实创新以及组织领导的能力。

  工作实绩:主要指完成年度计划、落实厅党组重大工作部署情况,以及工作质量、工作效率。

  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指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行风政风建设情况。

  (二)对厅机关个人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各等次必须具备的条件是:

  优秀:思想政治素质高;精通业务,工作能力强;工作责任心强、勤勉尽责,工作作风好;工作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高;熟悉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工作责任心强,工作积极,工作作风较好;能够完成本职工作;廉洁自律。

  基本称职: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履行职责的工作能力较弱; 工作责任心一般,或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在工作中有较大失误;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不称职:思想政治素质较差;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工作要求;工作责任心或工作作风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存在不廉洁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三)对各事业单位个人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各等次必须具备的条件参照《关于认真做好2009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容。

  (四)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数,一般掌握在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15%以内,挂职锻炼和参加扶贫等专项工作的人员,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

  四、年度考核的程序和方法

  (一)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1、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处级领导干部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上挂厅政务网以供评议(2011年1月10日前完成)。

  2、按程序开展内部测评、部门互评、地级以上市环保局评价和上级领导评价(2011年1月18日前完成)。

  3、提出考评等次意见。根据考核评价得分,结合有关情况,厅考核领导小组提出考评等次意见后,呈厅党组研究决定。

  (二)处级以下(含处级)非领导干部公务员的考核按下列程序进行:

  1、个人按照职位职责和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并在本处室范围内述职,填写《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三)。

  2、主管领导在听取群众和公务员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平时考核结果和个人总结,写出评语,提出确定考核等次的建议。

  3、厅考核领导小组研究确定考核等次。

  (三)各直属单位工作人员的考核依照处级以下(含处级)非领导干部公务员的考核程序进行,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七)。

  (四)考核结果确定后,要向考核对象书面反馈考核评价结果。考核对象如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考核评价结果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厅考评办申请复核。厅考评办应及时复核,反馈结果。

  (五)对拟定为优秀等次的考核对象在机关范围内公示。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考核对象调整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年度考核被确定优秀等次的,按规定给予嘉奖;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的人员,要对其进行诫勉谈话,限期改进。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要降职使用,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六、组织领导

  厅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加强对考核评比工作的组织领导。

  组 长:戎明海

  副组长:邹运良

  组 员:陈 建  符 红  刘荣超  许金洲

  周雪峰  王 雄  朱 敏

  考核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考核评比工作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七、相关事宜

  (一)各单位要加强对考核评比工作的领导,突出重点,统筹安排,扎实推进,确保成效。

  (二)新录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作为任职、定级的依据。

  (三)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根据工作表现和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四)当年受警告处分的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

  (五)要严肃考核评比纪律,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依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附件:1.省环境保护厅机关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时间安排表

  2.省环境保护厅机关考核优秀等次名额分配表

  3.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4.省环境保护厅处级领导干部内部测评表

  5.省环境保护厅各处室(直属单位)内部测评表

  6.省环境保护厅部门互评表

  7.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相关表格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一
  厅机关年度考核和年终评比时间安排表

时 间

内 容

召集人

备 注

1月4日~10日

个人进行年终总结,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个人

 

1月10日~18日

开展群众评议,评选先进个人、优秀等次人员、先进处(室) ,填写考核意见,将《年度考核登记表》连同评比结果送厅人事处

各处(室)

负责人

其它表格统一投入投票箱

1月18日~23日

审核汇总年度考核等次意见

考核小组

 

时间另定

厅党组研究审批年终总评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优秀等次人员)

厅党组

 

时间另定

召开年终总结表彰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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