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及时沟通宣传情况和做好宣传总结工作
各市开展宣传周活动期间的有关情况请及时向我厅农经组织处反映。宣传周活动结束后,请及时对宣传工作进行总结,并于7月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送我厅农经组织处。
附件:广东省农业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
广东省农业厅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宣传周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以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为契机,更全面、广泛、深入地宣传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进一步了解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基本内容和精神实质,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合作社发展的良好氛围,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健康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09年6月30日至2009年7月2日
三、活动安排
6月30日-7月2日,每晚在广东卫视黄金时段播放公益宣传标语:“热烈祝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民办民管民受益,专业合作天地宽”,“组织起来闯市场,增收致富靠合作”等;在《南方日报》刊登省农业厅有关负责人答记者问。
6月30日:纪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实施两周年座谈会暨法律宣传周启动仪式
(一)邀请参会单位:部分省直有关单位、部分法律专家、部分市县农业局、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代表。
(二)会议主题:总结、交流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两年以来的情况,探讨如何进一步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各项优惠政策,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外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