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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扶持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经贸委关于扶持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漳政办〔2010〕19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市经贸委制定的《关于扶持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关于扶持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
(市经贸委)

  城乡便民服务网点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是保障副食品市场供给,满足居民生活需求,提高商品质量安全,改善城乡居民消费环境的重要措施,也是提振消费信心,提升消费水平,促进国内需求持续增长的战略举措。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抓紧落实事关群众利益十项实事的工作方案》(闽委[2010]35号)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扶持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282号)精神,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一)2011年前,全市完成846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建设,其中2010年完成666个,2011年完成180个;建设9个配送中心,其中2010年完成7个,2011年完成2个。
  (二)2011年前,以新建、改建、搬迁、“农改超”等方式进行标准化提升改造21个集贸市场(生鲜超市),其中2010年完成7个,2011年完成14个。
  (三)2011年推动零售企业以连锁经营等方式发展社区便利店、食杂店70个。
  (四)2011年改造和新建一批省市县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增加政府可调控的生猪、蔬菜、蛋品产品产量,提高城市副食品供应调控能力和食品安全水平。
  二、工作原则
  按照“便民利民导向、企业自主运作,社会广泛参与,各级政府扶持”以及“省级统一部署督促,市、县政府具体落实,相关部门齐抓共促”的工作原则,加快推进城乡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
  三、合理布局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督促本地区责任单位牵头制订本级便民商业网点和城市副食品调控基地建设的工作方案,明确总体目标,细化任务和分步推进计划,落实具体项目涉及的土地、资金、物资等要素保障。
  按照“农村每个较大的行政村至少有1个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家店”的要求,合理筹划新增农家店数量与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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