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加快旅游景区基础设施建设,提升配套服务功能,完善旅游营销网络,整合全省旅游资源,打造文化河南品牌和一批在海内外有影响力的旅游目的地。
由市发展改革委、旅游局和文物公园局负责落实。
三、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夯实工业化、城镇化发展基础
(一)落实完善强农惠农政策
8.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重点用于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总量和比重进一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
由市财政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9.建立健全产粮大县利益补偿机制,认真执行国家稳步提高重要粮食品种最低收购价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涉农信贷投放,积极开展农村信用合作,加大对农业政策性保险的支持力度,发展农产品期货市场,调动农民发展农业生产积极性。
由市财政局、粮食局、市政府金融办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二)保障主要农产品供给
10.加快推进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稳定面积、主攻单产,加大对粮食主产县的支持力度,力争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45亿亩以上,粮食总产量保持在500亿公斤以上(完成省下达分解任务)。
由市发展改革委、农林局、国土资源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1.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实施高产稳产田巩固提升、中低产田改造、土地整治三大工程。继续抓好棉花、油料等农作物生产。
由市农林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12.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抓好新一轮“菜篮子”工程建设。
由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三)加强农田水利建设
13.完成农田水利重点县年度建设任务。继续实施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推进赵口引黄二期建设,开工建设淮河流域平原洼地治理工程,增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
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水利局、农林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
(四)加快农业结构调整
14.在稳定粮食产量的前提下,继续推动种植业结构加快向园艺业调整、大农业结构向畜牧业调整、农村经济结构向农产品加工业调整。因地制宜发展花卉苗木、茶叶、优质果品等园艺产品和设施农业。
由市农林局、畜牧局和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