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
(豫政办[2010]130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意见》 (国办发[2010]36号)精神,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深入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
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为期一年的“地沟油”专项整治行动。通过开展“地沟油”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食用油生产经营秩序,依法取缔和惩处一批涉及“地沟油”违法犯罪的生产经营单位,有效遏制违法生产加工、销售、使用“地沟油”和违规处理餐厨废弃物的行为,从整体上提升全省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开展对食用油生产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加工食用油的违法行为。以生产加工小作坊、小食品加工厂为重点,开展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所用食用油质量和进货渠道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从非法渠道购进食用油或使用“地沟油”加工食品的行为。
(二)食品流通销售环节。以食用油销售者及集贸市场、批发市场等经营场所为重点,严厉查处和打击经营假冒伪劣和来源不明食用油的行为。严格规范销售者主体资格,依法监督销售者把好食用油进货关、建立和落实进货查验制度。
(三)餐饮服务环节。以城市(镇)、农村、矿区、旅游景区的小餐馆、餐饮摊点、火锅店和学校食堂、企事业单位食堂、工地食堂等为重点,加强对食用油购货记录和票证的检查。对使用“地沟油”的餐饮单位要依法责令其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许可证;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废弃油脂提炼环节。以城乡结合部和城市近郊区为重点,仔细排查和清理非法提炼“地沟油”的黑窝点,摸清“地沟油”原料来源和销售渠道,对发现的问题追查到底,对黑窝点一律取缔,严厉打击有关违法行为。
二、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
各地要制定和完善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促进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和合理利用,维护城乡环境卫生。
(一)切实做好餐厨废弃物处置。各地要监督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设置符合标准的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随意堆放,不得排入公共排水设施、河道,不得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要以集体食堂和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为重点,推行安装油水隔离池、油水分离器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