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措施,确保宣传教育有序开展。各级各部门要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牵头部门和专门负责人,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实施方案,并结合年度工作计划,建立完善年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各县(市、区)、开发区要落实宣传教育专项经费,在当地有线电视、广播电台、报纸上开辟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专栏,督促相关部门落实本行业领域的宣传教育职责,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有序开展。
(二)明确目标,推动宣传教育活动长效化。各级各部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交警、交通、广电、建设、教育、农机、安监、旅游、文化、高速公路、通信运营商等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把大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民的交通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作为打造我市安全、畅通、和谐交通环境的治本之策。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纳入工作计划,形成强大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声势,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常态化。
(三)齐抓共管,确保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各级交警、交通、广电、建设、教育、农机、安监、旅游、文化、高速公路、通信运营商等部门要各负其责,密切协作,建立联动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四)总结提高,树立宣传教育先进典型。各级各部门要不断总结新经验,注重发现和培养典型,以科学、创新的宣传新思路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通过宣传教育和典型带动,预防和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各县(市、区)、开发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于2010年11月15日前将本单位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纸质及电子版)报市政府安办,并分别于11月20日、12月20日、2011年1月20日前报送阶段性工作小结,在2011年1月底前将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总结(纸质及电子版)报市政府安办。传真:2029910,电子邮箱zaj0596@163?com。
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刘文标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肖招鸿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