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10〕17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李川副省长关于龙海市“10?22”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批示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全面提升我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工作水平。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十一月三日
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10年10月22日,龙海市发生一起典型的醉酒驾驶、遇险处置不当导致车辆坠江,造成5死1伤的道路交通较大事故,引起省市领导的高度重视,省政府李川副省长和市政府陈冬市长、刘文标副市长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在全市深入开展有深度、有广度、有力度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漳州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刻剖析典型案例,吸取交通安全事故教训,健全完善交通安全宣传机制,在广大市民及交通运输企业中普及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生产意识;继续深入开展打击道路交通非法违法行为专项行动,使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低速载货汽车和拖拉机载人等严重违法行为明显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全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营造一个安全、有序、和谐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二、工作步骤
宣传教育活动从2010年11月1日开始,至2011年1月31日结束。分三阶段组织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2010年11月10日)。市政府成立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部署、协调宣传教育活动,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市政府安办,具体负责组织协调道路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同时,设立五个宣传教育工作督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挂钩县(市、区)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各级各部门要围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工作目标,根据本单位职责,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成立由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工作小组,建立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落实工作责任,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形成强大舆论声势,为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营造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