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快发展新型墙体材料的实施意见
(渝建发〔2011〕42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建管局,北部新区建管局,有关单位:
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保护生态环境和改善建筑功能品质,是实施建筑节能和发展低碳绿色建筑的物质支撑,也是建设领域实施节能减排和发展低碳经济的重要举措。当前,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产业区域发展不平衡,烧结页岩实心砖等传统墙体材料尚还占据主导地位,不符合推进建筑节能和发展绿色建筑的需要。各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快推进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加快推进墙体材料革新,保障建筑节能工程质量和实施效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实施建筑节能为载体,以推广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为抓手,以加强技术创新为动力,以完善标准体系为支撑,强化政策调控,加强使用管理,促进新型节能墙体材料产业化发展和规模化应用,努力推动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二、工作目标
重点发展以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节能型烧结页岩空心砌块、节能型混凝土空心砌块和轻质环保隔墙板为核心的新型墙体材料产业,推动墙体自保温技术体系在全市规模化应用。到2012年底,全市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年产量达到800万立方米,远郊各区县具备新型节能墙体材料生产能力;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50%以上,其中主城各区达到60%以上,区域中心城市达到45%以上,其他远郊区县达到40%以上。到2015年底,全市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年产量达到1500万立方米,远郊各区县均达到30万立方米;全市新型墙体材料应用比例达到65%以上,其中主城各区达到80%以上,区域中心城市达到65%以上,其他远郊区县达到55%以上。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墙体材料革新是一项系统工程和长期任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市政府赋予的工作职责,研究制定新型墙体材料发展规划和管理政策,明确发展思路,细化工作目标,落实工作措施,统筹好全市墙体材料革新工作。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把墙体材料革新作为建筑节能日常管理的重要工作内容,加快发展具有地方资源特色的新型节能墙体材料,加强墙体材料工程应用管理,做好墙体材料应用情况统计,确保实现新型墙体材料发展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