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深入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发生现场,做好有关解释、宣传、调解、劝导和行政指导工作,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情况资料,并向总指挥报告。
2、根据突发事件发展态势,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有效控制事态进一步蔓延。
(三)司法救济组。组长由市公安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公安局、法院、人行、银监分局抽调组成,其工作职责:
1、开辟小额贷款公司逾期贷款清欠司法裁决、强制执行专门通道,迅速开展小额贷款公司逾期贷款清欠工作。
2、组成专案组,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股东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侦查、审理判决等相关工作。
三、突发性事件处置程序
(一)市经贸委、人行、银监局、工商局等部门通过群众举报、媒体监督、部门检查等信息采集渠道,注意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运营动态信息收集,并及时作出综合分析、判断,对经发现的突发性事件苗头信息进行甄别、确认,经初步确认后,应立即报请总指挥,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二)总指挥收到突发性事件苗头信息报告后,应当立即决定是否启动预案。启动预案指令由总指挥向指挥部成员单位下达。
(三)总指挥下达启动预案指令后,指挥部各成员应立即到位,随即开设指挥部,适时组织指挥各工作小组展开工作。
现场处置组应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及时调查收集突发事件的起因、现状、发展趋势等第一手现场信息资料,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做好群众解惑释疑工作,防止因情绪激化形成群体性事件,把矛盾解决在初始阶段和萌芽状态。同时要采取措施制止可能进一步扩大危害后果的过激行为,防止事态蔓延。
预警信息组要及时收集整理突发事件动态信息和处置情况,编辑情况简报报送漳州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并视情况分别报送省、漳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司法救济组要迅速展开小额贷款公司逾期贷款清欠司法裁决、强制执行工作,组织处理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
(四)引起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要做好善后工作,并认真分析事件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报告处置经过。
四、工作要求
(一)处置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处置工作,按照“顾全大局、团结一致、果断迅速、密切协作”的工作要求,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努力做好小额贷款公司风险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