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渝地税发〔2011〕38号)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今年4月是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好第20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围绕主题,突出宣传重点
第20个税收宣传月继续沿用“税收·发展·民生”的主题。经过近几年的宣传,“税收·发展·民生”这个主题已经产生了较好的社会影响,继续沿用这一主题,有利于深化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宣传,有利于宣传税收在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改善民生等方面的作用和成效,有利于密切征纳关系,建设和谐税收,提升税务部门的社会形象。
宣传月活动应突出以下重点:与发展和民生密切相关的税收政策、税收管理和纳税服务等有关内容;税收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大局的措施及成效等内容;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造福于民的道理;整顿和规范税收秩序的内容以及税务队伍建设和税务形象等内容。
二、精心策划,丰富宣传内容
宣传月期间,市局将开展一系列税收宣传活动(详见附件1),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配合市局开展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好纳税排行榜、税收教育基地、创建依法诚信纳税示范街等各项宣传工作。同时,各级地税机关要积极总结经验,因地制宜,精心策划宣传月活动方案,采取行之有效、生动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充分体现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使税收宣传更加贴进群众、服务群众,使税收宣传更好地体现时代性和大众性。要结合市局要求和当地实际,进一步丰富税收宣传活动内容。可围绕纪念宣传月活动20周年,通过发放征求意见表、网络征集、策划会等方式,广泛征求纳税人、基层单位、主流媒体及社会各界对开展税收宣传活动的建议。要进一步拓宽视野,学习其他党政部门、大型企业开展宣传活动的先进经验,不断开拓思路,推陈出新,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
三、加强协作,扩大宣传影响
税收宣传是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的重要内容和提高税法遵从度、构建和谐征纳关系的重要环节。全市各级地税机关要高度重视税收宣传月活动,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领导汇报税收宣传月的部署,取得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要广泛借助各类新闻宣传媒体的力量,特别是发挥网络媒体辐射面广、渗透力强的优势,进一步扩大税收宣传月的影响。要加强与当地国税部门的联系和协调,共同组织群众广泛参与的宣传活动,形成税收宣传的合力。各级地税机关承担有日常宣传任务的纳税服务部门,要紧紧围绕税收宣传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落实各项税收宣传任务。各地还要广泛发动和组织干部职工及社会各界参与税收宣传,确保税收宣传月活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