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妇幼保健院通报表彰的决定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市妇幼保健院通报表彰的决定
(连政发〔2011〕3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多年来,市妇幼保健院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积极实施重大妇幼卫生公共项目,加快推进妇幼信息网络建设,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尤其是近年来,该院广大干部职工齐心协力、迎难而上,积极争创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重点抓好功能定位、学科建设、引才聚智、科研教学、管理优化、设施改善等关键环节,临床技术和保健水平稳步提高,核心竞争力显著增强,公益化特色日趋彰显,综合效益逐年攀升。2010年,该院顺利通过省级妇保院专家组的现场评审,成功晋升为三级甲等妇幼保健院。

  为表彰先进,激励争先创优,经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妇幼保健院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市妇幼保健院继续发扬成绩,克服困难,再接再厉,再创佳绩,持续推动全市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再上新台阶。全市各行各业要认真学习市妇幼保健院艰苦奋斗、创新创业的精神,以更有力的举措、更积极的作为、更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建设幸福港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