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3.加强行政机关人员依法行政意识与能力的培养。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是依法行政的实施者和执行者,提高其依法行政的意识与能力,是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通过建立健全依法行政的相关制度,加强依法行政考核,落实依法行政责任制度,切实增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提高其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与问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制理念,自觉养成依法办事的习惯。要把依法行政意识强、善于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
4.推行依法行政情况考察和法律知识测试制度。拟任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领导职务的干部,任职前要考察其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情况。公务员录用考试要注重对法律知识的测试,对拟从事行政执法、政府法制等工作的人员,还要组织专门的法律知识考试。
5.建立法律知识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完善各级行政机关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通过政府常务会议会前学法、法制讲座等形式,组织学习
宪法、通用法律知识和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专门法律知识。各级人民政府每年至少要举办2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专题研讨班。各级公务员培训机构举办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班,要把依法行政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通用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把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6.突出立法特点。紧紧围绕我市建设生态文明城市的工作目标,做好有关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工业发展、环境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市容整治、水源和森林保护、节能减排、自然资源综合利用等方面的制度建设,使其工作更贴近民生、体现民生、保护民生。把生态文明城市建设中成功经验及时通过立法程序上升为法规规章。
7.切实提高立法质量。立法工作要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充分反映人民意愿,着力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普遍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切实增强立法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严格遵守法定权限和程序,完善公众参与政府立法的制度和机制,保证人民群众的意见得到充分表达、合理诉求和合法利益得到充分体现。除依法需要保密的外,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建立健全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政府立法中的作用。法规规章草案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要充分听取相关部门的意见;相关部门要认真研究,按要求及时回复意见。坚决克服政府立法过程中的部门利益和地方保护倾向。积极探索开展政府立法成本效益分析、社会风险评估、实施情况后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