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
(甘政办发〔2010〕217号 2010年12月7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和完善收入分配制度的一系列重要部署,在全省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企业工资分配制度,维护劳动关系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甘肃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做好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发〔2010〕95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意义
工资分配是职工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工资集体协商是市场经济条件下调整企业分配制度的基本形式。当前,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完善和企业多样化的发展,职工工资分配领域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因工资分配矛盾引发的劳资纠纷日渐增多,成为影响职工权益和职工队伍稳定的重要因素。进一步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建立企业工资合理增长的长效机制,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障职工享受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举措,是增加劳动者消费能力、促进发展方式转变的迫切需要,是维护职工劳动经济权益、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有效途径,是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各地在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覆盖率低、发展不平衡、实效性不强等问题,在提高普通职工工资收入水平方面没有发挥出应有的作用。各地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二、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原则、机制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