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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全省灾后重建工作的意见


  三、扎实推进灾后重建工作

  (一)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主要任务。

  1.加强重建项目的分类指导。陇南市、甘南州和承担灾后重建任务的有关单位要坚持重建进度服从质量的要求,在摸清各类项目建设进度的基础上,进行认真梳理,分类指导,制定完成灾后重建任务的具体阶段性目标和工作方案,确保工程质量。对已完工的项目,要抓紧竣工验收、登记造册和固定资产移交,尽快投入使用并发挥效益;对在建项目,要排出施工进度表,做好建材供应等保障工作,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加快进度,力争早日完工;对资金基本落实但尚未开工的项目,要逐个核实,列出清单,提出切实可行的开工建设时间表。对确有特殊困难无法开工的项目,项目责任单位要说明原因,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经慎重研究提出适当调整整合意见,省重建办和省直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格审查把关,不留后遗症。

  2.加快民生项目重建进度。农村居民住房、教育、卫生等民生项目建设进度,直接关系到今年5月12日前民生重建任务的全面完成与否,必须作为当前一项头等的大事抓紧抓好。对尚未收尾的农村居民住房及没有开工的教育、卫生项目,陇南市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征地拆迁等工作,按照已确定的工作目标完成建设任务。

  3.加强文县尚德镇任家坝村上任家坝社住房质量问题整改。陇南市和文县政府要抓紧时间,继续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把上任家坝社住房质量问题整改方案落到实处。要派出得力干部,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的基础上,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抓紧完成前期准备工作,选择实力强的施工队伍,倒排工期,交叉施工,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务必在今年4月底以前建成。

  4.做好陇南市两个产业重建基金的管理和使用。陇南市要按照财政部相关文件精神和省财政厅的批复要求,抓紧实施,加快工作进度,近期内把产业重建基金拨付到位,推动企业开工建设,促进产业发展。

  5.统一8个重灾县区灾后重建项目统计口径。8个重灾县区灾后重建项目统计口径以列入国家重建规划并落实资金的项目数和资金数为依据,进行统计考核。舟曲县尚未开工的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项目,凡纳入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灾后重建规划的,不再作为5·12汶川特大地震灾后重建任务统计。需要国家确认的,省重建办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和备案手续。省直有关部门要主动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沟通和衔接,争取得到认可和支持。灾区市州和省直有关部门要全力抓好已落实资金的规划重建项目建设,按此口径统计工作进度,考核任务完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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