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换证工作结束后,省局将根据各市的特殊药品经营企业的数量和布局情况严格审批。药品经营企业申请增加特殊药品经营范围的,除需符合特殊药品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外,还需符合以下条件:
1.主管特殊药品经营的负责人必须为药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主管药师以上技术职称或执业药师资格的在职在岗人员;
2.仓库安装监控摄像系统并正常运行,且与当地公安报警系统对接;
3.具有按照有关规定实时向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上报购销信息的网络条件。
(三)涉及特殊药品行政审批事项的,各市局必须进行现场检查,并填写《广东省特殊药品监管现场检查表》。需报省局审批的,申请材料必须附《广东省特殊药品监管现场检查表》。
六、进一步加强药源性兴奋剂生产经营的监管。
为确保2010年广州亚运会、2011年深圳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国际性竞赛盛会在我省顺利举办,参照国家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加强对药源性兴奋剂管理的做法,我省将药源性兴奋剂纳入特殊药品管理。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情况从2009年11月1日起纳入广东省特殊药品网络监控系统,具有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经营资质的药品经营企业(仅经营含麻黄碱复方制剂的除外)必须在2009年6月30日前到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信息中心办理入网手续,经必要的培训后于2009年11月1日起及时向广东省特殊药品网络监控系统报送经营情况。
入网联系电话:020-37886335、37886356、32786971
联系人:刘传富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广东省特殊药品监管现场检查表
单位类型:□药品生产 □药品经营 □药品使用 □其他
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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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
特殊
药品
类别
| 麻醉药品□ 一类精神药品□ 二类精神药品□ 医疗用毒性药品□
放射性药品□ 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 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其他□:
|
检查
类别
| □行政许可 □日常检查 □有因检查
| 检查时间
| |
现场
检查
基本
情况
以及
存在
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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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
结论
以及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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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人员(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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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负责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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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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