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转发关于加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办〔2009〕78号)
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有关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加强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医疗器械监管工作的通知》(食药监办械〔2009〕3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的生产、经营监管工作,将医用防护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等防控产品列为当前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管工作重点,要组织人员进行监督检查。
二、我局在对口罩产品监督过程中,发现对不同品种口罩的预期用途理解比较混乱,现就各种口罩的使用提出建议(见附件),请各市局知会当地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三、要全面及时掌握本辖区内防控甲型H1N1流感有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生产动态、销售情况,保证监管信息及时上报省局。
联系人:张扬,电话020-37885453。
二○○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
口 罩 使 用 建 议
(供参考)
目前,市面上常见的口罩有:医用防护口罩、医用外科口罩、医用护理口罩、一次性使用口罩、
普通脱脂纱布口罩等,品种名称很多,相关技术要求和用途也各不相同,主要区别如下:
(一)医用防护口罩其作用是靠佩戴者呼吸克服部件阻力,滤过空气中的微粒,阻隔飞沫、血液、体液、分泌物等,口罩的过滤资料较高,执行国家标准:GB 19083-2003《
医用防护口罩技术要求》。其采用的滤料级别为N95,即市面上所称的“N95口罩”,其中N95表示该等级滤料对非油性颗粒的过滤效率不小于95%。医护人员在进出隔离室使用或者与甲型H1N1流感患者密切接触者建议选用N95防护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