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继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全面落实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金融政策,不断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确保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一是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独制定中小企业信贷计划,单独配置人力资源和财务资源,保证今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量高于上年。二是要加快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建设,扩大中小企业专营机构在县域的覆盖。三是积极探索创新适合不同地域和不同发展阶段中小企业特点的融资产品和服务方式,通过动产质押、股权质押、专利权质押、第三方保证和发展基于价值链、供应链的贸易融资业务等方式增级中小企业信用,进一步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并做好对中小企业的金融信息咨询和代客理财服务。四是改进和深化政银企合作方式,举办银企融资对接会暨银行信贷产品创新案例交流会,让企业了解信贷产品信息和适合自身特点的金融产品,增强获得银行信贷支持的能力。五是要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探索推动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多渠道、多形式提高企业直接融资比重。积极推动地方政府继续完善中小企业担保体系建设,设立多层次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加强与担保机构的合作,构建多样化的融资担保体系。
3、支持就业、助学。有关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总结辖区促进就业小额贷款政策实施经验,降低“反担保”门槛,充分利用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资源优势,建立健全“促就业小额贷款+创业培训+信用社区”的长效机制。积极支持高校毕业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等自主创业和合伙创业,探索推动农民工回乡创业贷款、妇女创业贷款、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等信贷业务的发展。按照《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福建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意见的通知》(闽政办〔2010〕108号)精神,继续推进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鼓励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加强对生源地助学贷款服务,根据学生实际,灵活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业务。
(三)加大对台湾农民创业园的金融扶持力度。一是要积极推动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类产权交易和流转市场,为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信贷产品创新提供条件,要抓住漳浦县政府出台《关于加强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和服务工作的意见》和《漳浦县农村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暂行办法》有利时机,尝试在漳浦县台湾农民创业园内推动建立农村土地经营权和海域使用权流转市场,探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扩大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二是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加强同上级行的沟通,降低与行业担保机构合作的准入标准,创新贷款保证方式。三是开发推广适合于农业中小企业发展的信贷品种,如:农业银行的“惠农卡”业务,农村信用社的“万通宝”业务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