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优化信贷结构,明确信贷支持重点
(一)支持重点项目、重点产业、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开发区新一轮创业,增强经济发展后劲。要发挥资金的先导作用,充分利用信贷结构与产业结构、区域结构、企业结构等存在的密切关系,以优化信贷结构有效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一是加大对漳州市229个重点项目、列入省产业调整和振兴实施方案的89个重点制造业在建、续建项目建设的信贷支持力度,支持工业“千百工程”和一批民生工程建设。要主动开展项目对接,早介入、早调查,积极向上级行推介项目,争取信贷规模和资金支持。对已经授信和符合贷款条件项目,督促企业加快项目进度,争取贷款尽早下柜。二是在继续支持传统产业发展和加快推进传统产业技术改造的同时,加大支持现代产业体系、服务业以及尽快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信贷增长点。重点支持漳州市“4+4”主导和战略产业发展。支持企业自主创新,用好各类政府基金、财政贴息等补偿手段,加强对高新技术产业群、高技术示范工程建设、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等方面的信贷投入。支持调整优化港口及海洋产业,重点发展临港工业、水产品精深加工、临港物流业和滨海旅游业,加快改造传统海洋产业,积极培育新兴海洋产业,打造产业链完整、带动力强的海洋产业体系。三是积极支持新能源、新材料、新医药、生物和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并重点研究新兴产业开拓和进入战略与措施,满足新兴行业中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短、频、急、小”的资金需求,扶持和培育新兴产业成长与发展,为产业更新升级和经济持续增长做出贡献。四是支持开发区新一轮创业,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全市开发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区新一轮创业的若干意见》,加大对开发区道路建设、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和废水、废气处理等环保设施续建项目,以及重点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对财务管理规范、债权债务明晰、符合信贷条件的开发区开发总公司给予重点支持,对发展潜力良好的开发区企业给予扩大授信,并适当下浮利率。
(二)支持经济薄弱环节发展,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应着力加强对“三农”、中小企业、就业、就学等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有效缓解农业和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有效解决民生问题。
1、加大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力度。要全力做好农村金融服务,进一步巩固经济持续发展的基础。一是要认真贯彻落实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的政策,加大涉农信贷投放,力争当年新增“三农”贷款高于去年水平,并在贷款额度、期限、利率等方面更好地满足“三农”需要。二是要加快农村金融服务创新,积极发展“公司+农户”、“公司+协会+农户” 集成创新和订单农业信贷支持模式,促进形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的农业产业化链条;积极推动保证担保机制创新,鼓励农民自发设立互助担保组织或依托行业协会设立农业专业化担保公司,培育各类农村互助担保基金和担保机构,密切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农村中介机构的信用合作,促进担保贷款业务的发展;推动和发展农村信贷与农业保险有机结合的银保合作机制,进一步扩大船舶所有权、林权质押贷款业务范围和规模,有效防范和分散涉农信贷风险,解决贷款担保难问题。三是以长泰县岩溪镇、龙海市角美镇小城镇综合改革试点为契机,进一步扩大金融服务网点的区域延伸和覆盖面,探索开展农村房屋抵押贷款试点业务,重点做好就业、消费等信贷支持工作,对完善“村改居”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信贷支持和金融配套服务,推动区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