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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漳州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漳州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
(漳政办〔2010〕9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漳州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六月九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漳州市经济发展
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人民银行漳州市中心支行
(2010年6月)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视察漳州的重要讲话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充分发挥金融支持“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发展战略,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作用,保持货币信贷总量合理增长,促进漳州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结合国家产业政策导向、信贷政策导向和漳州市产业发展战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识,支持经济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已刻不容缓,要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步伐,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就是要由粗放型增长到集约型增长,从单纯的经济增长到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经济发展的转变,经济结构调整就是通过经济结构的合理化、高级化,是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必要条件和重要任务。为此,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把通过调整信贷结构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做好当前信贷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既要围绕“海西建设、漳州先行”的发展战略和2010年漳州市经济发展目标,积极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和信贷增长点,继续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力争2010 年全市新增本外币贷款增幅不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又要坚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的原则,着力调整和优化信贷结构,把握信贷投放和结构调整重点,支持重点项目、经济社会薄弱环节、产业转移、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减排、消费等重点项目、重点产业和重点区域的发展,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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