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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汕头市经信局2011年春节期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公共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宾馆、饭店、车站、商场、市场、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状况;检查“三合一”建筑消防安全整治情况;检查重大火灾事故隐患的整改以及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和演练情况。凡是疏散通道、疏散楼梯或安全出口缺少或不通畅的、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应急照明灯缺少或不能正常使用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不按规定配备或所配备的消防器材不能正常使用的,职工集体宿舍与车间或者仓库设在同一建筑物内的,在建筑物周围搭建简易棚、房等,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都必须限期改正。做到整改措施、整改期限、整改责任人“三落实”,及时消除各种重大消防安全隐患。对不具备安全条件、违章经营、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又未按要求开展整改的场所,要坚决予以停业整顿。

  (四)建筑施工安全检查。建筑施工企业要严格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要合理安排节日前后的生产建设工程进度,确保施工作业安全条件。重点检查建筑施工设施、设备等安全情况;塔吊、物料提升机、井架(龙门架)、落地式脚手架等垂直运输设施的基础稳固;临时用电设施的防触电装置;地处山坡、邻近挡土墙的施工工地和位于人口密集地段的施工及临时围墙的搭设情况等,防范高处坠落和建筑物坍塌事故。

  (五)食品卫生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宾馆、饭店,学校食堂及食品市场的卫生条件、安全保障及各种食品卫生安全制度的制订完善和执行情况,确保不发生任何食品中毒事件和其它有重大社会影响事件。
  三、督查的主要内容
  督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是督查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程度,查贯彻落实市府《关于切实做好2011年元旦春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汕府办传[2010]21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汕府办传[2010]211号)文件精神的情况;二是查本次检查开展情况;三是查事故防范情况,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隐患的监控整改是否到位,事故防范措施是否得力,是否建立了事故应急和处置预案,以往历次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和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
  督查组由市政府领导或市经信局领导带队,相关科室派员参加。
  四、检查督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督查方式
  检查督查分三个层面开展: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经信局各科室对联系挂钩企业(行业)开展重点检查;市政府领导带队开展工作督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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