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表说明:本部门行使的行政权力要全部进行清理、登记。1、项目名称要准确、规范不得使用简称。2、类别主要为(1)行政许可权;(2)行政处罚权;(3)行政强制权;(4)行政征收权;(5)行政给付权;(6)监督检查权;(7)行政裁决权;(8)行政确认权;(9)非行政许可的审批权;(10)行政事业性收费权;(11)重大事项决策权;(12)内部管理权;(13)其他依法实施的行政权力。3、实施依据必须使用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全称与具体条款和内容。4、公开形式指政府新闻发布会、政府公报、政务公开栏、公开办事指南、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以及邀请人民群众旁听政府有关会议等。5、公开范围主要是指社会公开、依申请公开、部门内部公开、不公开。6、公开时间主要为长期公开、随时公开、依申请时公开、不公开。7、监管层级应根据行政权力的敏感度、风险程度,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划分为重要行政权力、较重要行政权力和一般行政权力。8、备注主要注明本项行政权力是漳政综〔2009〕110号文公布的594项行政审批项目中的第几项。9、编码是对各单位行政职权进行编号,具体详见附件9《部门行政职权编码规则》,下同。
附件4:
项目职权依据明细表
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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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 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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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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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职权
来源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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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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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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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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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职权行使依据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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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办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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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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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5:
行政权力监管层级划分及说明表
单位(公章):
领导(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 编码
| 权力名称
| 责任人
| 监管层级
| 划分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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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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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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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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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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