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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的意见
(陕政办发〔201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和《陕西省实施〈地方志工作条例〉办法》,继续组织实施《陕西省第二轮三级志书编纂规划》,全面促进地方志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就进一步加强地方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地方志的重要地位

  (一)地方志面临的新形势。“十一五”期间,我省地方志成绩显著,完成了第一轮新编社会主义地方志,先后出版了116部、221册新编省、市、县三级志书。第二轮修志工作新局面已经形成,志、鉴、网、馆齐头并进,扩大了地方志工作领域。挖掘开发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地情资料,增强了为经济社会发展、地方文化建设、领导决策服务的能力。修志理论和编纂方法有所创新,修志经验更加丰富,修志队伍不断壮大,第二轮志书编纂质量明显提高。但第二轮修志工作进度缓慢,部分县(市)和省级部门、单位没有实质性开展工作。 “十二五”期间,省、市、县三级地方志书编纂任务依然艰巨。

  (二)新形势下地方志的地位和作用。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独有的优秀文化传统,是传承文明的重要载体,是承上启下、继往开来、服务当代、有益后世、永不断章的千秋大业。陕西是中华文明的发祥地,新编地方志在全国占有重要的地位。第二轮志书在资政、存史、育人和推动陕西文化建设和西部强省建设中具有重要作用。

  二、第二轮修志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三)指导思想。第二轮修志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各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各部门积极配合,统一规划,专家修志,三审定稿的修志体制,遵循依法修志、质量第一、存真求实、为党和人民修书立言等基本修志原则。全面调查地情,客观真实记述我省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等历史与现状,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价值的资料,分类整理、集中收藏,妥善保管保护方志资源,搞好数字化、网络化建设,并科学、合理开发利用,实现地方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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