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一)明确职责

  成立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成员由市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区主管副区长组成,负责全市垃圾分类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工作。试点工作各有关单位的职责如下: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负责垃圾分类试点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法规、年度计划和实施方案的制定,负责监督、检查、考核等工作。

  市城管委负责协调财政部门落实垃圾分类的专项经费,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

  市市容环卫处负责采购试点工作所需的分类环卫设备(如垃圾桶、垃圾袋等)采购、启动仪式的宣传及技术指导工作。

  市环保局负责对有毒有害垃圾、餐厨垃圾的监管工作。

  珠海水务集团负责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督促垃圾处理单位做好生活垃圾和厨余垃圾处理工作。

  市供销联社负责指定经批准的废品回收单位定期前往试点单位收购可回收垃圾。

  香洲区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垃圾分类具体管理工作,主要负责拟定具体的操作性强的运行方案和奖励措施,并向上级报告;负责组织辖区街道办和社区居委会进行日常性检查,督促环卫作业单位按要求做好分类后的生活垃圾(包括厨余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的清运工作,并分别运送到具备环保资质的相关场所处置;负责每月、每季度对垃圾分类过程中所取得的经验和不足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工作。

  翠香、前山街道办和山场、圆明社区居委会负责垃圾分类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负责聘请垃圾分类义务指导员;负责会同物业管理单位上门给予师生、居民派发宣传资料;负责指导物业管理单位定期做好试点工作的数据统计上报工作。

  暨南大学珠海校区负责加强对本校师生进行垃圾分类的指导教育工作,并协同物业管理单位做好垃圾分类的相关工作。

  物业管理单位在各级政府城管部门指导下负责做好管理小区和校园的垃圾分类的各种具体工作,主要做好上门派发宣传资料工作;负责垃圾分类相关数据统计上报工作;负责选定各种分类后垃圾的投放点;负责放置分类垃圾桶和派发垃圾袋;负责委托有资质的清运单位对分类后的各种垃圾进行收运处理;负责委托经市供销联社批准的企业对可回收垃圾进行回收处理。

  环卫作业单位香洲区环卫所、南湾环卫所和垃圾发电厂、西坑尾垃圾填埋场要按照上级要求和职责做好分类后的生活垃圾的清运和处理工作。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