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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珠海市市政园林和林业局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的通知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珠海市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方案》和市政府关于《珠海市全民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10年底前,在香洲主城区选取若干个住宅小区,按照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我局制定了《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实施细则要求开展工作。

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珠海市生态建设四个百分百行动方案》和市政府关于《珠海市全民清洁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2010年底前,在香洲主城区选取若干个住宅小区,按照垃圾处理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的原则开展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结合《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实施方案》,制定以下分类试点工作方案实施细则。

  一、工作目标

  启动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广。

  二、试点单位

  五洲花城澳洲园、暨南大学珠海校区。

  三、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方法

  (一)分类方法

  将居民家庭和学生宿舍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分为三大类,包括厨余垃圾(湿垃圾)、有毒有害垃圾和其它垃圾(干垃圾)。大件垃圾和建筑垃圾按原渠道处理。

  (二)收运、处理方法

  1.为试点单位居民家庭和学生宿舍免费提供蓝、灰两种颜色的垃圾袋和小垃圾桶,分别用于装湿垃圾和干垃圾;在楼层和大堂摆放对应的蓝、灰两种颜色的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桶,供居民和学生投放;在指定的地点设置有毒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垃圾桶。

  2.试点期间,湿垃圾和干垃圾均由香洲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有资质的环卫作业单位用专门的运输车辆清运,由水务集团负责处理。有毒有害垃圾由香洲区城市综合管理局委托有环保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

  四、责任分工

  以属地管理为原则,以辖区基层管理单位、试点单位为实施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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