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不得将车辆交予无上岗证或上岗证与车号不符的人员驾驶;
5、载客到远郊、偏僻地区要及时向监控中心或车属单位报告,确保安全;
6、遇危急伤病乘客和需提供紧急帮助者,在确保安全情况下,迅速将其运送到目的地。
(八)站点候客,按序排队
1、进入口岸、机场、车站等客源集中地候客时,按序排队载客,服从站点管理人员管理;
2、载客即走,不挑选乘客;
3、不下车揽客,不雇人揽客。
(九)乘客至上,错峰交班
严格执行错峰交班制度,实行双班制营运的车辆17:30时前交班,三班制营运的车辆19:30时后交班,企业需将轮班情况及时报备给市交通主管部门。
三、驾驶员服务规范
(一)乘客上车服务规范
1、熟练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不讲忌语,态度和蔼,并能掌握简单的粤语、英语与乘客交流;
2、主动开启车门,目视乘客、面带微笑、点头示意、礼迎上车,使用标准用语:“请上车!”
3、如果乘客携带大件行李乘车,应主动帮助乘客将行李放进后备箱,到达目的地时应主动取出行李交给乘客;
4、乘客上车后,驾驶员礼貌用语:“您好!先生(或小姐、同志)请问您去什么地方?”
5、为避免未问清楚乘客确切下车地点而导致错驶、多驶,引起误会或纠纷,客人回答不确切的可再询问:“请问靠近什么地方?”
6、乘客上车后,检查车门是否关好,提醒前排乘客系好安全带,注意乘车安全;
7、如乘客没有特别要求,择路时应选择经济或快捷的路线;如乘客提出特别的路线要求,在不违反交通规则前提下应该按其要求行驶。如需经容易堵车或施工路段,应事先告诉乘客,取得一致意见后前行;
8、问清乘客的目的地及乘车要求后,开启计价器,平稳起动车辆;
9、如需乘客额外支付途中过路过桥费用、返程费用时,应事先向乘客说明;
10、如往目的地十分偏避,可能涉及到驾驶员人身安全时,应礼貌地向乘客解释说明原因,请乘客谅解。
(二)营运途中服务规范
1、一般在摄氏12℃以下或26℃以上使用空调,乘客有要求的,遵从其要求使用;
2、对外地乘客,应热情提供帮助,如不熟悉目的地具体地址时,应主动帮助打听,打听地址时驾驶员应先暂停计价器,不收此时段费用,并使用标准用语:“现在等候时间不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