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切实做好2010年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水运(服务)企业、相关单位:
2010年中秋、国庆两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10〕104号)精神和要求,深化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和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安保反恐等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保持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水运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上平安、欢乐、祥和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我市中秋、国庆两节期间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我处专门成立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陆根祥
副组长:许 强
成 员:黄鹤莲、温晓群、苏顺庭、卓晓燕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水运处稽查科)
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指示精神,切实抓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各方面工作。同时要求各单位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进一步加强对中秋、国庆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提高认识,重视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
各水运(服务)企业、相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和市交通运输局转发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珠交字〔2010〕301号)精神,站在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履行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以更加严格的管理,更加科学的方法,更加有力的措施,把安全生产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中秋、国庆两节前,各单位要研究部署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难点和隐患点,加强安全防范,周密细致地制定工作方案,狠抓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节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三、开展安全大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