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七台河市财源建设示范园区推进工作方案的通知
(七政办发〔2010〕5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市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七台河市财源建设示范园区推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七台河市财源建设示范园区推进工作方案
为使七台河经济开发区成为带动我市跳跃式发展的排头兵,壮大地方财源,增强发展后劲,根据《黑龙江省财源建设示范园区推进工作实施办法(试行)》(黑财源〔2010〕14号)、《七台河市财源建设“十二五”规划》和《关于七台河经济开发区封闭式管理实施意见》(七发〔2009〕28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现实基础
(一)设立批复情况。七台河经开区创建于1999年,2006年经省政府批准设立、国家发改委审核公告为省级开发区,核准规划面积97.97公顷。截止2006年底,原址规划用地已得到全部利用。2007年,借助勃利种畜场划归我市管理的契机,在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金河工业组团,重新辟建经济开发区。新址规划面积26平方公里,起步区规划面积5平方公里,于2008年6月启动建设。2009年7月,省政府以《关于七台河经济开发区改变区位的批复》(黑政函〔2009〕75号),同意原国家核准的97.97公顷等面积改变区位至金河工业园区内,其余360.03公顷建设用地作为七台河市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工业示范基地,享受省级开发区政策。
(二)经济发展指标情况。经省商务厅确认,截止今年10月底,开发区原址(贸易加工区)与新址(金河工业园区)累计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4.78亿元、工业增加值41.54亿元,财政收入12.48亿元,一般预算收入3.75亿元,招商引资47亿元,合同利用外资992万美元,实际利用外资152万美元,入区企业30个,就业1.43万人。基础设施投入4.2亿元,固定资产投入49亿元,新增建筑面积49.8万平方米。
(三)土地利用开发情况。开发区原址97.97公顷土地得到全部开发利用。新址起步区规划用地面积5.71平方公里,建设用地面积4.61平方公里。目前,实际征用土地143公顷,已利用土地76公顷。在今年土地利用规划修编过程中,省国土资源厅已同意将我市开发区26平方公里规划面积内的16平方公里土地修编为建设用地,可保障基础设施项目和工业项目建设用地的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