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组建七台河市特种设备应急救援专家库;
4、跟踪勃利县应急预案实施情况,并为勃利县政府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指导、咨询;
5、根据事故隐患或者事故发生情况,提出在全市范围内发布特种设备安全预警的建议;
6、视情况,提出组建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指导协调组建议;
7、按照国家、省和我市有关规定组织或参与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发生特种设备事故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市政府和省质监部门。
(四)现场指导协调组及职责
启动本预案时,市质监局派出指导协调组,赴事故现场协助勃利县政府指导、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调市相关部门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的有关工作,组织专家参加救援,提供技术支撑。
(五)成员单位职责
市质监局与市安监局、公安局、住建局、消防支队、环保局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建立联络协调机制,在启动本预案时通知有关部门统一行动,密切配合。根据事故情况,报告市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协调有关部门配合行动。各部门职责如下:
(1)市安监局:负责设备事故现场的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工作和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2)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向公众和媒体发布事故信息,解答有关质询。
(3)市公安局:负责特种设备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和设立警戒区,根据需要疏散群众。
(4)市交警支队:负责事故现场区域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
(5)市消防支队:负责特种设备引起的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抢险救灾工作。
(6)市卫生局:负责设备事故应急救援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7)市环保局:参与协调环境监测工作,并对危险化学品的泄漏提出处置建议。
(8)市交通运输局:参与协调交通系统特种设备(汽车罐车、罐式集装箱、车用气瓶等)事故应急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9)市住建局:负责房屋建筑工地和市政工程工地起重机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置等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按本部门职责和特种设备事故处理的需要,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的相关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预警范围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以下特种设备实行重点安全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