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成员单位各设联络员1名,由本单位职能科室负责人担任。
2、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贯彻国务院、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协调区县政府、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协调各种救援力量的救援行动;
(2)分析、判断地震趋势和确定应急工作方案;
(3)部署和组织区县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对受灾地区进行紧急救援;
(4)协调市军分区、消防支队和武警部队迅速调集部队参加抢险救灾;
(5)及时向省政府抗震救灾指挥部和市政府汇报本市地震震情、灾情,传达落实上级有关救灾的指示;
(6)必要时,提出跨市的特别管制措施以及干线交通管制的建议;
(7)其他有关地震应急救灾的重大事项;
(8)必要时,组成地震现场指挥部直接指挥灾区应急工作。
(二)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1、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地震局,主任由市地震局局长兼任,成员为市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市地震局相关部门负责人。
2、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汇集上报震情、灾情和抗震救灾进展情况;
(2)贯彻市指挥部的指示和工作部署,与地震现场指挥部和市政府有关部门应急机构保持联系;
(3)提出抗震救灾方案和措施建议;
(4)掌握震情监视和分析会商情况;
(5)负责指导地震现场灾害评估、房屋鉴定等工作,并对灾区重建工作提出建议;
(6)研究制定新闻工作方案,指导抗震救灾宣传,组织新闻发布会,对有关新闻稿进行审核;
(7)起草指挥部文件、简报,负责指挥部各类文书资料的准备和整理归档;
(8)负责处理指挥部日常事务,办理抗震救灾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指挥部工作组及职责
市抗震救灾指挥部设立七个工作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1、人员抢救组
牵头部门:七台河军分区。组成部门:七台河军分区、市武警支队、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地震局、团市委。主要负责搜索营救被困群众和受伤人员,发动基层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互救,组织救援人员和物资的运输工作,负责清理灾区现场。
2、医疗卫生组
牵头部门:市卫生局。组成部门: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疾控中心、市民政局。主要负责医疗救援、疾病预防控制、卫生监督,组织医疗救护队伍,调集医疗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救治,调集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人员,指导做好灾区环境消毒,饮用水源和食品监测等工作,预防控制各种传染病等疫情的暴发流行,处置遇难人员尸体。
3、群众生活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