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七台河市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意见的通知
(七政发〔2011〕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种畜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直属单位:
《七台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已经2011年第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七台河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自身建设的意见
“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加快强市步伐,努力实现更高跳跃”奋斗目标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的重要时期,新形势、新任务对政府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届十四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全面正确履行好政府职能,努力建设人民满意政府,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尽职责、强作风,着力建设法治型政府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忠实履行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企、政事分开,切实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职能。注重加强公共资源配置,综合运用政策、规划、标准、技术等手段加强经济管理,减少政府对微观经济活动的干预,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
(二)提高政府决策水平。坚持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不断完善政府议事规则和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决策过程中,坚持按程序办事,事前搞好调研,事中依照规矩,事后取信于民。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财政预算,涉及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等,必须经过深入调查研究,并经专家或研究、咨询机构论证,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后,由市政府全体会议或常务会议讨论决定,不断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坚持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行使行政权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接受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市政协的民主监督,积极支持人大、政协开展工作,认真办理人大代表的议案、建议、批评、意见和政协委员的提案。自觉接受司法机关监督,自觉接受新闻舆论和人民群众等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