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2010年度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方案的通知
(深人社发〔2010〕181号)
各区劳动(人力资源管理)局,光明、坪山新区社会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用人单位工资发放等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减少元旦、春节期间欠薪案件和劳资纠纷的发生,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确保我市社会稳定,决定于2010年11月上旬至2011年1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现将《2010年度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日
(联 系 人:韩靖峰、梁秋,电话:25986113、25943014,传真:25943064,电子邮箱:szldjczd@126.com)
2010年度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方案
一、目标和任务
通过开展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加大对用人单位劳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进一步预防和解决用人单位拖欠工资问题,切实减少元旦、春节期间欠薪案件和劳资纠纷的发生,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维护社会稳定。
二、检查内容和对象
(一)检查内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情况,重点是工资发放、用工信息网上申报、就业登记等情况。
(二)检查对象:全市各类用人单位,重点是建筑、加工制造和餐饮娱乐服务等行业企业。
三、组织机构
加强组织协调,成立全市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情况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大检查的统一领导和组织部署,并对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领导小组设置如下:
组 长:李 滔
副组长:牛西平
成 员:林淡平、隆仕明、张明、卢建国、戴清良、陈作智、何睦强、林立新、甘泉、许进、余似锦、黄文胜、陈建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监察支队,牛西平兼任办公室主任。各区也应成立组织机构,统筹安排大检查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