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冰雪课教学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伊政办发〔2011〕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市属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冰雪课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伊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冰雪课教学工作的实施意见
(市教育局)
为了全面贯彻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和省体育局、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10年度“百万青少年上冰雪”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冰雪课教学工作,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课程设置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把冰雪教学纳入中小学体育课程计划,作为小学(四-六学年,下同)、初中和高中开展学校体育的重要内容。通过冰雪课教学,使中小学生学习冰雪运动知识,提高冰雪运动技能,激发冰雪运动热情,磨练意志,增强体质。
二、课时安排
从2011年春季开学起,小学、初中体育课时中每周安排一节冰雪课。春、夏、秋季开展轮滑和陆地模仿训练,为冬季上冰奠定基础;冬季,寒假前每周集中安排两课时开展冰上训练,寒假期间每周集中安排半天时间开展冰上训练。各高中根据本校实际作出适当安排。
三、教学内容
传授冰雪运动知识,培养冰雪运动技能和良好的意志品质。
四、教学方式
根据不同教学时间和场地条件,以班级、学年、兴趣小组为单位,以室外课为主,科学组织开展轮滑、陆地模仿和上冰训练。
五、场地建设
每个学校要有适合进行轮滑训练的场地,每个城镇学校冬季要有一个冰场。校园面积较小,不宜浇制冰场的学校,由当地政府负责就近选择恰当场地浇制冰场,无偿供学生使用,满足所属学校开课需要。有条件的县(市)、区、局要充分利用现有滑雪场地,组织学生开展滑雪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