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决策法治化。建立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增加决策的透明度,人民群众的意愿、要求能得到充分、及时的反映。
(四)行政执法法治化。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更加注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全面规范和监督行政许可、处罚、收费、征收等行为的实施,其他行政执法职权要按照法治原则依法而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得到细化和量化,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有效纠正;行政执法合法合理、手段适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经济、社会秩序得到有效维护。
(五)行政信息公开法治化。政府信息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主动公开涉及多数人利益的信息,对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依法答复。政府提供的信息要全面、准确、及时,确保公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实现。规范公共企事业单位的办事公开工作。
(六)行政监督救济法治化。行政权力与责任紧密挂钩、与权力主体利益彻底脱钩,违法违纪行为的法律责任得到及时追究。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水平明显增强,防范、化解社会矛盾的行政救济机制基本形成,行政复议作用得到积极发挥。
(七)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观念和能力。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观念明显增强,尊重法律、遵守法律、崇尚法律、畏惧法律的氛围基本形成。依法行政能力明显增强,依法办事习惯基本养成,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管理工作、解决问题。
三、工作安排
(一)制定并组织实施“十二五”期间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意见。
(二)依据《意见》内容立即修改《伊春市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并将贯彻落实《意见》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目标考评体系。
(三)制定《意见》学习宣传培训计划。
(四)各地、各部门根据《意见》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计划,并于2011年3月31日前报市政府法制办。
(五)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用,积极化解行政争议。
(六)市政府将于上半年组织一次贯彻落实《意见》的情况检查。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