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政府执行力的若干意见
(伊政发〔201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林业局,省属、中属在伊行政机构,市政府各委、办、局:
为加快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但在具体贯彻落实中,还存在为民办事效率不高、为外商投资服务不主动、重大决策执行力较差等问题,主要表现在处理问题时部门之间协商不够,缺乏对需解决问题的持续跟踪督办;部门内部办事层次繁杂、推诿扯皮多,协办配合角色发挥不够积极等,严重影响了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为切实提高行政办事效能、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高效、方便、快捷的工作运行机制,更好地把市委、市政府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现就加强协调、落实责任、提高政府执行力提出如下意见。
一、全力服务招商引资
(一)建立招商引资推进服务机制。各县(市)、区、局,各部门要建立招商引资档案跟踪制度。记录本部门、本单位在招商引资中采取的措施、联系的企业、实行的政策、接触的次数、协议签署情况,做到有据可查。要提高服务外商水平,实行招商引资项目审批招引部门领办制。招引部门要为招引外商制订服务流程,全程跟踪服务,主动上门指导,帮助招引企业备齐需审批的相关资料,积极引领投资企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加速招商引资项目落地。项目开工建设中,要确定专人跟踪协调服务,直至项目竣工投产(责任部门:市招商办)。
二、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
(二)建立市重大项目科学推进机制。对市重大项目实行会办制和领办制。根据项目不同阶段和不同项目的同一突出问题,采取统一时间、统一地点、统一办公的方式,集中会审会办。需上级部门审批的事项,由市级相关部门带领项目单位,主动与上级部门对接,直至审批事项办结。重大项目牵头责任单位要提供全方位的跟踪指导服务,帮助解决项目进展中的急难问题,特殊问题可一事一议或特事特办。要明确项目办事流程。市发改委要对市重大项目逐一建立推进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办理时限、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部门。要建立电子跟踪档案,实行大项目“电子监察制度”。市重大项目运转情况要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窗口,每个阶段在哪个部门、哪位办事人员在经办、部门哪位领导在负责、中间部门领导做了什么工作、每个程序办理了多长时间、办理中遇到的问题及解决的措施等,由项目责任单位按流程进行全过程电子动态记录,以便各方监督。发改、督办部门要分别持续跟踪,持续督办。要实行项目办理情况评估制度和奖惩制度。发改部门要拿出市重大项目评估、奖惩量化考核意见,并进行全年考核,年终市政府兑现奖惩(责任部门:市发改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