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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林业局关于加快林业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


  6.木竹浆纸业。扩大制浆生产能力,积极推进林(竹)浆纸一体化,建设好湛江制浆造纸、广宁木竹浆纸、东莞造纸和江门纸业四大基地。

  7.森林食品、药品和油料生产加工业。加快发展油茶、板粟等木本粮油,荔枝、龙眼、柑桔、柚子等干鲜林果,土沉香、肉桂、巴戟等森林植物药品,以及菌类、笋类、叶类等森林食品的贮运、保鲜、精深加工和深度开发。

  8.林产化学工业。主要发展松香精深加工,肇庆、茂名、韶关、清远、云浮等市要加大林化生产基地建设。

  9.森林生态旅游业。在保护生态功能的前提下,依托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大力推进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同时以建设珠三角绿道网为契机,加大林分改造力度,形成多树种、多色彩、多层次的森林生态景观效果,打造以自然生态景观为主体的特色生态旅游品牌。构建粤北山区温泉、山地、森林和自然生态旅游黄金线路,建设全省森林生态休闲旅游基地。

  10.林产品市场流通业。完善珠三角地区大型林产品专业市场,建设广州林产品综合物流中心,推动粤北、粤东、粤西建设区域性和专业性林产品物流中心。加大对国内中等城市的市场开拓力度,在主要城市建立“广东林产品专业市场”。推动广东林业产品网上销售试点,力促林产品平稳发展和转型升级。

  四、主要推进措施

  (一)做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根据《林业产业振兴规划(2010-2012)》和《广东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各市、县要根据本地区的森林资源、经济发展状况等实际,做好林业产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和重点,引导优势特色林业产业发展,确保林业产业快速发展,促进产业建设区域化、规模化。

  (二)加强林业产业宏观调控。落实产业调整政策,优化产业结构,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限制以优质林木为原料的一次性木制品与木制包装的生产和使用,以及木竹加工综合利用率低的木竹加工项目。限制新建单线规模在5万立方米/年以下的高中密度纤维板项目、单线规模在3万立方米/年以下的刨花板项目以及1000吨/年以下的脂松香生产项目,限制新上小型锯材加工项目。淘汰现有生产能力落后的工艺、技术、装备及产品等。加快淘汰并禁止新建未达到国家环保标准的小型人造板企业、直火法等土法生产松香的小企业,淘汰圆锯锯材加工厂,淘汰湿法生产纤维板及未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的林产品。严格禁止超过生态承载力的旅游活动和药材、松脂等林产品采集活动。禁止砍伐天然林特别是热带雨林、季雨林营造大规模工业原料林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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