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动机构
为加强征占用林地保护和规范林地管理,切实做好全省征占用林地清理整治工作,省林业局设立以张育文局长为组长的清理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张育文(省林业局局长)
副组长:陈亚广(省林业局副局长)
陈伟坤(省森林公安局长)
办公室主任:罗燕喜(省林业局林政处处长)
办公室副主任:王万炎(省林业局林政处调研员)
李文将(省森林公安局副局长)
省林业局清理整治非法征占用林地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局林政处(联系电话:020-81833510)。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成立应机构,专门负责本次清理整治工作。
四、主要内容及整治原则
对2008年以来征占用林地的各类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具体原则如下:
1、对开发区、工业园、产业转移园以及交通、能源、水利、水电等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未批先用或超面积超范围使用林地的,按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建设用地报批依法保障扩大内需建设项目用地的紧急通知》(粤府办明电〔2009〕245号)有关规定处理后,责成用地单位6月底前补办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2、对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的采石、采矿、取土等工程项目,未批先用或超面积超范围使用林地的,依法进行处罚后,责令用地单位6月底前补办征占用林地审核审批手续;
3、对非法开采稀土、乱采滥挖违法使用林地行为要进行严厉打击,依法予以取缔,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4、对规定期限内没有补办征占用林地手续的建设项目,一律责令用地单位立即停止违法使用林地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违法其法律责任。
五、时间和步骤
本次清理整治行动从5月25日至7月10日止,为期1个半月,分宣传发动、调查摸底、整治督办、核查总结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5月25日至5月31日)。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召开动员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林地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征占用林地清理整顿工作,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广泛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开展征占用林地专项清理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氛围,提高群众保护林地和依法使用林地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