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在的问题
一是经济发展环境需要进一步优化。在高速公路、农村通信扶贫工程等重点项目建设中,少数地区和部门仍不同程度存在“三乱”问题和“吃、拿、卡、要”现象,特别是地方群众强买强卖、强行参工参运、阻工现象时有发生。
二是经济结构需要进一步调整。2010年,我省主要经济指标保持了较快增长,但产业结构调整滞后于经济总量增长,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业比重相对偏低。个别地方在承接产业转移中,继续引进了一些高能耗、高污染企业,能源环保问题较为突出。
三是民生项目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目前各地建设项目特别是民生项目较多,县市区财政配套压力很大,部分财政困难的地方政府甚至举债办项目。同时,上级项目资金到位较慢,影响了项目建设。
四是实事项目后续管理工作需要进一步加强。农家书屋、农村综合信息服务示范点等项目,因缺乏专业管理人员和宣传力度不够,群众使用率不高;农村公路安保设施建设和危、窄桥改造相对滞后,公路养护管理严重不足,许多农村公路在暴雨侵袭后水毁相当严重。
五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在民意调查中,人民群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看病就医、道路交通、政府办事效率、贫富及城乡差距、环境卫生等方面存在的问题意见较大。这些问题影响面广,事关群众切身利益与社会和谐稳定。
六是绩效评估体系需要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有待优化,评估方法有待改进,评估结果运用有待强化等。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贯彻落实湘发 [2009]10号文件精神,对2010年本地本部门列入绩效考评的工作和为民办实事情况进行“回头看”,研究改进存在的问题,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推进科学发展、富民强省作出贡献。
附件:1.2010年度市州政府绩效评估得分表
2.2010年度省直及中央在湘有关单位绩效评估得分表
附件1
2001年度市州政府绩效评估得分表
┌─────┬───────┬─────┬──────┬──────┬──────┬──────┬─────┬────┬───────┐
│ │ 省委、省政府│ │ │ │ 行政管理与│ │ │ │ │
│ │ 重点工程与 │为民办实事│经济发展 │社会发展 │ 机关效能 │公众评估 │内部评估 │ │ │
│ 单位项目│ │ │ │ │ │ │ │ 加 分│ 总 计 │
│ │ 重点工作 │ 100分 │ 240分 │ 160分 │ 建 设 │ 200分 │ 100分 │ │ │
│ │ 100分 │ │ │ │ 100分 │ │ │ │ │
├─────┼───────┼─────┼──────┼──────┼──────┼──────┼─────┼────┼───────┤
│ 长 沙 │ 98.425 │ 100 │ 222.1 │ 158.9 │ 99.6 │ 138.96 │ 85.74│ 36 │939.725 │
├─────┼───────┼─────┼──────┼──────┼──────┼──────┼─────┼────┼───────┤
│ 衡 阳 │100 │ 100 │ 223.03 │ 158.6 │ 99.76 │ 136.32 │ 85.57│ 9 │ 912.28 │
├─────┼───────┼─────┼──────┼──────┼──────┼──────┼─────┼────┼───────┤
│ 株 洲│ 99.6 │ 100 │ 225.1 │ 158.87 │ 99.64 │ 146.52 │ 87.26 │ 16 │ 932.99 │
├─────┼───────┼─────┼──────┼──────┼──────┼──────┼─────┼────┼───────┤
│ 湘 潭 │ 99.575 │ 100 │ 225.1 │ 153.82 │ 96.65 │ 134.08 │ 82.86 │ 9 │901.085 │
├─────┼───────┼─────┼──────┼──────┼──────┼──────┼─────┼────┼───────┤
│ 邵 阳 │ 99 │ 100 │ 220.46 │ 157.56 │ 99.63 │ 135.06 │ 82.73 │ 4 │ 898.44 │
├─────┼───────┼─────┼──────┼──────┼──────┼──────┼─────┼────┼───────┤
│ 岳 阳 │ 100 │ 100 │ 216.2 │ 158.95 │ 99.68 │ 144.20 │ 86.69 │ 8 │ 913.72 │
├─────┼───────┼─────┼──────┼──────┼──────┼──────┼─────┼────┼───────┤
│ 常 德 │ 100 │ 100 │222.225 │158.84 │ 99.33 │ 144.18 │ 84.98 │ 16 │ 925.555 │
├─────┼───────┼─────┼──────┼──────┼──────┼──────┼─────┼────┼───────┤
│ 张家界 │ 100 │ 100 │216.875 │158.55 │ 99.69 │ 149.94 │ 84.54 │ 1 │ 910.595 │
├─────┼───────┼─────┼──────┼──────┼──────┼──────┼─────┼────┼───────┤
│ 益 阳 │ 100 │ 100 │ 222.6 │ 158.86 │ 99. 19 │ 144.12 │ 84.74 │ 14 │ 923,5l │
├─────┼───────┼─────┼──────┼──────┼──────┼──────┼─────┼────┼───────┤
│ 郴 州 │ 99.5 │ 100 │ 226.3 │ 155.94 │ 99.4l │ 146.42 │ 85.04 │ 9 │ 921,61 │
├─────┼───────┼─────┼──────┼──────┼──────┼──────┼─────┼────┼───────┤
│ 永 州 │ 100 │ 100 │ 222.6 │ 158.6l │ 99.73 │ 146.10 │ 84.32 │ │ 911.36 │
├─────┼───────┼─────┼──────┼──────┼──────┼──────┼─────┼────┼───────┤
│ 怀 化 │ 98 │ 100 │ 228 │ 158.31 │ 99.48 │ 143.60 │ 84.06 │ 6 │ 917.45 │
├─────┼───────┼─────┼──────┼──────┼──────┼──────┼─────┼────┼───────┤
│ 娄 底 │ 100 │ 100 │ 219.2 │ 154.65 │ 99.63 │ 135.10 │ 84.44 │ 6 │ 899.02 │
├─────┼───────┼─────┼──────┼──────┼──────┼──────┼─────┼────┼───────┤
│湘西自治州│ 100 │ 100 │ 145.06 │ 144.59 │ 99.33 │ 140.24 │ 83.61 │ │ 812.83 │
└─────┴───────┴─────┴──────┴──────┴──────┴──────┴─────┴────┴───────┘
说明:此表所列加分是按照湘办发[2010]18号文件规定的“市州政府反映工作成绩的主要指标增长率(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率、城锁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率、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率、财政总收入增长率、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率,下同)在全省排位每前移1位的,每项加1分,每项最高加分不超过5分;市州政府反映工作成绩的上述主要指标在全省保持第一位的,每项加3分,保持第二位、且位置没有后移的,每项加2分”确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