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阶段步骤
第一阶段(3月):学习部署阶段
印发《青岛市卫生系统2011年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工作要点》;启动“九项”工程,即:实施优质服务示范“窗口”创建工程、服务流程再造工程、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志愿者温馨服务工程、医患沟通工程、“阳光”工程、“急救绿色生命通道”畅通工程、服务环境美化工程、行风优化工程;表彰一批“人民满意的好医生、好护士”。
第二阶段(4月至11月):实施推进阶段
全面组织各项“工程”的实施,开展好工程中期评估工作;健全对医疗卫生机构服务数量、质量、效果和居民满意度考核的机制。组织开展“擦亮我的窗口,为创城增光添彩”文明服务达标创优活动,组织好“微笑让岛城更精彩”窗口行业十大笑脸评选、“礼行岛城”文明礼仪服务大赛、优质服务观摩等活动;以建党九十周年为契机,大力宣传报道在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人物和典型事迹,激励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以良好的精神风貌为创建活动做贡献。11月份,集中组织各公立医院行政主要负责同志采取现场述职和集中评议的方式,向市民代表公开述职,由市民代表对各医院服务质量提出意见建议并进行现场评议。
第三阶段(12月至2012年2月):总结提升阶段
对全市卫生系统创建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做好有关文档、音像和实物资料归档保存。并表彰树立一批“人民满意好科室(病房)”、“人民满意的好医生(护士)”的典型。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卫生系统的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由市卫生局统一领导,市卫生局宣传处负责抓好活动的组织协调。各单位都要完善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设立活动联络员,及时收集上报信息,加强信息交流。要充分发挥创建的组织动员机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示范作用,充分发挥干部职工的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群团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卫生志愿者的生力军作用,形成领导有力、齐抓共管、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
2、营造浓厚氛围。各单位要按照创建工作的要求,充分发挥院报、院刊和宣传橱窗、电子宣传栏等阵地的宣传作用,抓好创建活动主题宣传,激发卫生系统干部职工的参与热情,动员大家以实际行动为创建做贡献。
3、注重活动实效。各单位要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服务好、质量好、医德好、群众满意”这个主题,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实践活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公立医疗机构、卫生监督机构、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急救机构,中心血站、卫生学校要根据本次活动的要求,制定出符合自己实际的创建工作具体措施,以保证我市创建“人民满意的医疗卫生机构”活动纵到边、横到底,不留死角。通过创建活动推动各单位服务工作上层次、上台阶,让人民群众得到实惠、让干部职工提高素质,让单位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