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建设管理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机制建设,加快水利建设市场主体诚信体系建设。积极稳妥推进非经营性政府投资项目采用代建制管理,引导经营性水利工程积极走向市场,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实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全面完成全省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体制改革任务,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定性、定编、定员和人员分流的基础上,落实人员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将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水利工程维护管理投入的长效机制。
3. 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乡镇或小流域为单位,健全基层水利服务机构,按规定核定人员编制,经费纳入县级财政预算。
七、加强组织领导
1. 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切实加强水利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水利改革发展中的突出问题。认真执行防汛抗旱、饮水安全、水资源管理、水库安全管理行政首长负责制。严格实施水资源管理考核制度,将水资源管理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各地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水利改革发展各项措施,确保取得实效。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履行职责,抓好水利改革发展各项任务的实施工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措施和办法,形成推动水利改革发展合力。把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作为农村基层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带领广大农民群众加快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2. 大力推进依法治水。建立健全水法规体系,抓紧完善水资源配置、节约保护、防汛抗旱、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流域管理等领域的地方法规。全面推进水利综合执法,严格执行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洪水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等制度。加强河湖管理,严禁建设项目非法侵占河湖水域。加强防汛抗旱督察工作制度化建设。健全预防为主、预防与调处相结合的水事纠纷调处机制,完善应急预案。深化水行政许可审批制度改革。科学编制水利规划,完善全省流域、区域水利规划体系,加快重点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强化水利规划对涉水活动的管理和约束作用。做好水库移民安置工作,落实后期扶持政策。
3. 加强水利队伍建设。适应水利改革发展新要求,全面提升水利队伍素质,切实增强水利勘测设计、建设管理和依法行政能力。支持大专院校、中等职业学校水利类专业建设。大力加强水利科研勘测设计、水文水资源和水利教育及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引进、培养、选拔各类水利人才,完善人才评价、流动、激励机制。加强水利教育培训工作,定期对水利干部职工进行综合培训和专业培训,培育一支高素质水利行政管理和技术干部队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