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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红十字会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市红十字会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加快发展意见的通知
(漳政综〔2010〕2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红十字事业的发展,充分发挥红十字组织的作用,现将市红十字会《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加快发展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加快发展的意见
(漳州市红十字会 二○一○年十二月)

  红十字会是党和政府在人道工作领域的重要助手,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红十字会关于促进红十字事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大力推进我市红十字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和《福建省红十字会条例》,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的重要性
  (一)提升对新时期红十字会工作重要作用的认识。红十字事业是一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促进和平进步的崇高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长期以来,我市红十字会组织奉行国际红十字运动的宗旨与基本原则,大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广泛动员和汇聚社会各界力量,扎实开展救灾、救助、救护等工作,积极推进漳台人道交流合作,努力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为保护人的生命健康、构建和谐漳州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成为漳州跨越发展的一支重要力量。
  (二)提升对发展红十字事业重要意义的理解。红十字事业的发展是一个城市文明程度的标志,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力量,是公民道德实践活动的重要依托,也是对外开放与扩大交流的重要窗口。当前,我市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红十字事业,有利于动员社会力量,汇集各方资源,帮助解决群众特殊生活困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在全社会形成团结互助的良好风尚,营造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人际环境,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我市在对外开放中展示人道主义良好形象,增强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推动和谐漳州的构建。
  (三)提升对发展红十字事业总体要求的把握。促进红十字事业发展,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好党和政府人道工作领域助手,弘扬人道主义精神,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改善最易受损害群体境况,将我市红十字会建设成为应急救助科学化、公益项目品牌化、宣传筹资长效化、组织建设规范化、志愿服务特色化、运行机制社会化的人道救助团体,为推动漳州跨越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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