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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造林绿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4、突出重点。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要在保质保量完成所有荒山的造林任务的基础上,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活动紧密结合起来,森林工程建设的主要指标应与创建国家森林城市的要求相衔接,并在森林工程建设用地方面给予优先保证。一要突出抓好道路两侧的森林建设。全市的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以及县、乡道路可绿化的路段要采取加厚、加密的方式种植各类乔木,尤其新建的各类道路两侧要各种植两排以上且株距不大于4米的乔木,形成全市连接城乡的森林通道。二要突出抓好市区、县城区、乡镇等居住区的森林建设。按照城市新建2000亩、县城新建300亩、有条件的乡镇新建100亩森林公园和城市规划区新建100亩、县城规划区新建50亩、乡镇规划区新建10亩的片林造林指标要求,采取规模化、立体化、公园化的造林绿化模式,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亩以上的乔木片林,有效地提高城市(乡镇)的森林覆盖率。三要突出抓好农村森林工程建设。农村四旁绿化要做到见缝插绿,挤地植绿,应绿尽绿,种植名贵和优良乡土树种的比例不少于40%,特别是重点村(绿色村庄、扶贫重点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村容整洁示范村、库区移民重点村以及灾后重建点)要各新建1个800平方米的乡村公园;1条两旁种植两排以上的乔木绿化路段;有条件的村要新建1片不少于3亩的景观林;村中空地绿化率达80%以上、其中乔木植树绿要达到50%以上。四要突出抓好坡度25度以上的坡耕地退耕还林。退耕还林不改变用地性质,其林木采伐纳入非规划林地管理。
  5、确保质量。要按照市林业部门提出的造林绿化技术规程要求,坚持“适地适树”原则,并根据不同的经营目标,科学确定造林树种、造林方式和造林密度。按照“速生、优质、高效”和“工程大苗化、树种多样化、品种珍贵化、色彩季相化、林分高质化、效益最大化”的要求,大力推广良种壮苗上山造林和使用大苗山下造林,特别是城市、村镇、通道、工业区等造林绿化,要严格按照“四绿”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见附件5),认真组织实施,并尽量选用胸径5公分以上的大苗,做到保质量、早见效。要按照工程项目管理的要求,推行工程造林,严格执行造林技术规程,加强造林质量监管,并按照集约经营的标准,加强新造林和未成林地的抚育管护,确保造林一片、成活一片、成林一片。
  6、加强保护。要强化林地的科学利用和保护,严格控制森林火灾和森林病虫害,严格控制非重点项目征占用有林地,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转变采伐方式,严格执行省林业厅提出的“三个暂停”,即:连续三年暂停对低产林的改造,暂停对天然阔叶林的采伐,暂停对天然针叶林的皆伐。提倡择伐,培育异龄复层林,促进森林的可持续经营。
  7、推进改革。要按照“谁造林谁所有,谁投资谁受益,谁经营谁得利”的原则,加快林权发证。充分赋予造林绿化者的自主经营权。各地要集中精力加快发证,以用证促发证,全面开展林权发证“回头看”活动,确实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至明年底全市实际发证到户率不低于65%,力争达到80%。
  五、组织领导
  1、加强领导。市里成立以市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造林绿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市、县、乡、村四级党政主要领导抓造林绿化的工作机制。各级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将其纳入全市“五大战役”中民生工程的重要内容,实行严格的考核和检查验收,对完成任务好的予以表彰和奖励,对未完成任务的予以问责。
  2、广泛宣传。为全面开创我市造林绿化工作新局面,推动今冬明春大造林活动顺利开展,形成造林绿化工作的强大舆论氛围,2011年2-3月份要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造林绿化宣传月活动(见附件6)。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宣传车、板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省、市党委和政府有关造林绿化工作的重要决策,尤其是对省委、省政府为推动今年造林绿化工作出台的优惠政策,要宣传到位。同时要大力宣传造林绿化对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意义,形成强大舆论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群众的造林绿化积极性。
  3、落实政策。各地要切实贯彻执行省委、省政府为推动今冬明春造林绿化工作而出台的优惠政策,并结合各地实际,制定配套措施,确保落实到位。
  4、资金保障。省政府对开展荒山荒地造林和疏林地补植及非规划林地造林,制定了相关的资金补助政策。市政府将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苗木基地建设、苗木补贴、专项工作经费和造林验收奖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也要按照山上造林每亩补贴50元、非规划林地造林每亩补贴200元的标准安排相应的财政预算,确保造林绿化工作经费的落实。
  5、加大督查。各级党委、政府要牵头开展造林绿化督查,确保造林进度和质量。实行每周一调度、每月一通报制度,通报发送市领导、各县(市、区)和有关部门主要领导。各县(市、区)也要对乡镇定期进行督查通报。2011年10月市政府将组织开展县(市、区)造林绿化工作专项绩效考核,考核结果给予通报。

  附件1:
漳州市造林绿化奖励办法

  为确保我市顺利完成省政府下达的造林绿化任务和森林覆盖率增长目标,市政府决定安排100万元奖励造林绿化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具体方案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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