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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造林绿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漳州市造林绿化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综〔201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古雷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漳州市造林绿化活动实施方案》已经2010年12月2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漳州市人民政府
二○一○年十二月二日

漳州市造林绿化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造林绿化推进森林福建建设的通知》精神,掀起我市造林绿化新高潮,高质量地完成我市今冬明春造林绿化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绿化漳州大地,建设生态名市”为主题,以提高森林覆盖率,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目标,坚持“全党动员、全民动手、全社会办林业、全民搞绿化”的方针,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活动,全面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四绿”工程建设,努力把我市建设成为生态环境优美、林业产业发达、林区社会和谐的现代林业先行区和海西生态名市,在全省沿海林业发展中发挥引领作用。
  二、目标任务
  省政府下达我市今冬明春造林任务82万亩,其中,山上造林75万亩(包括:宜林荒山造林50万亩,疏林地补植18万亩,人工更新和人工促天然更新7万亩),非规划林地造林7万亩。至2013年净增森林面积41.7万亩,净增森林覆盖率2.22百分点;至2015年净增森林面积52万亩,净增森林覆盖率2.77百分点(见附件2、3)。
  三、工作进度
  2010年12月上旬各县(市、区)和漳州、常山开发区完成实施方案制定;2010年12月底前完成造林作业设计并落实造林业主;2011年3月底前完成整地;2011年6月底前完成造林;2011年10月市政府组织验收;2012年做好补缺补漏,巩固提高造林绿化成果,迎接省政府验收。
  四、具体要求
  1、备好种苗。要依托国有林场、苗圃建立市、县两级造林绿化苗木储备基地,尽快采取组培快繁、容器育苗或外调等有效措施,抓紧苗木的生产与调剂。做好已育苗木防病防寒防冻工作,确保壮苗出圃。优化苗木供应的树种、品种结构,特别要做好优良乡土树种、名贵树种苗木及绿化大苗的生产供应,满足造林绿化多样化需求。
  2、落实主体。区别不同情况,尽早落实造林绿化主体。一是对林地已承包到户的,由农户负责造林;对承包到户不愿意自己造林也不愿意租给别人造林的,可由村委会组织协商,由村合作经济组织、企业或造林大户、营林公司组织造林,农户以林地使用权或当地同等地类平均地租入股,有收益时按股分成。二是对村集体保留或承包到村民小组(自然村)的,分别由村集体、村民小组(自然村)负责造林。三是对国有林场、国有采育场和其他国有单位经营管理范围的林地,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造林。四是鼓励龙头企业、加工企业和种植大户租地造林,鼓励农民以林地入股,与企业、大户合作造林,建立商品林基地和企业原料林基地。五是公路、铁路等单位分别负责公路、铁路两侧红线以内、施工场(厂)地、服务区待建地造林;公路部门负责铁路与公路之间夹角地的造林。六是工业园区管理单位负责工业园区的造林绿化;工矿企业负责工矿区造林恢复植被;其他企业负责企业厂区绿化;各级机关单位要带头拆墙透绿,加强办公场所的绿化。七是采伐迹地由林权所有者或承包经营者负责造林;对于火烧迹地由火灾肇事者负责造林,对火灾肇事者无能力造林的,由林权所有者或地方政府负责造林。八是对有争议的未造林的林地,可先搁置争议,由所在地政府负责造林。其中国有采育场(林场)与地方集体经济组织或群众争议的未造林地,可由地方政府协调,国有采育场(林场)负责造林;对县界争议的未造林地,由市政府委托市林业局造林。各国有林场在确保完成本场现有无林地造林更新的前提下,要发挥表率示范带头作用,采用承包、租赁、股份合作等多形式积极投入到地方无林地造林更新中去,不断扩展经营区域,增加资源后备。各县(市、区)林业部门要把国有林场完成的造林更新面积列入造林总数一并上报。
  3、明确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是造林绿化任务的责任主体,负责辖区范围内各项任务的落实。林业部门负责协调指导做好造林规划、种苗供应、技术指导和检查验收,负责绿色屏障中沿路、沿江、沿海和环城一面山的造林绿化;建设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城市、绿色县城和绿色乡镇的创建;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通道建设,做好管辖路界范围内各等级公路的绿化;铁路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铁路绿色通道建设,做好车站和铁路地界范围内的造林绿化;农办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村庄、村容整洁示范村、扶贫重点村、新农村建设示范村、库区移民重点村以及灾后重建点的创建;国土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矿山植被恢复和“青山挂白”治理;水利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主要水土流失区的治理;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校园的创建和绿化科普、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外经贸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开发区的创建;驻漳部队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绿色军营的创建,支持地方搞好驻地周围的造林绿化和森林防火;宣传部门负责协调有关新闻媒体抓好舆论宣传工作;发改、财政、金融部门负责筹措造林补助资金和造林贷款的落实;监察、效能部门负责造林绿化效能督查。其它各部门都要在搞好自身绿化的同时,按照各自职能全力支持造林绿化工作(见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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