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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市政府办公厅201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深化为领导决策服务,进一步提升辅政水平
  11.加快推进重要决策和领导批示事项落实。修订市政府重要决策事项、领导批示交办事项督查工作流程。定期汇总分析重要决策和领导批示事项落实进展情况,建立工作台账,通过倒排工期、现场督查、约谈协调、移交问责等方式,促进重要决策和领导批示事项落实。加强对综合文稿、领导讲话、信息简报的审核把关,不断提高文稿起草水平和质量。
  12.提升政务信息辅政水平。加强政务信息的收集、筛选及分析,整合信息刊物,为领导提供高质量的政务信息。围绕我市重点工作上报信息,力争信息上报工作位居全国和全省前列。坚持信息新闻舆情工作周例会制度,完善政务信息、新闻发布、舆情回应的“大信息”工作机制。健全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统筹指导区市、部门密切关注舆情动态,及时回应社会关注。
  13.积极开展政务调研。各处室、部门结合政府中心工作和工作职能,认真完成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有建议的调研报告。各政务处室围绕领导关心、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阶段性重点工作,加大专题调研力度,及时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和参考;协助做好市政府领导工作调研,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问题。
  四、深化为部门和区市服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14.加强工作指导。针对政府办公系统“办文、办会、办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强化业务指导。办文方面重点规范请示类公文,提高代拟稿质量,加大对公文办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力度。办会方面重点把关会议议题报送,指导规范议题报送程序,切实提高议题质量。
  15.加强交流培训。通过“上挂”、“下挂”等形式,定期选调区市和部门办公室工作人员到办公厅挂职锻炼,选派办公厅工作人员赴区市、部门办公室交流学习。定期组织政府办公系统专题培训和研讨,确保政府办公系统高效有序运转。
  16.加强沟通配合。建立完善政府办公系统主任例会制度,定期分片召开区市、部门办公室主任,中央、省驻青单位办公系统交流座谈会,及时听取区市、部门对于改进政府及办公厅工作的意见建议,加强与中央、省驻青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协调服务,统筹全市政府系统办公室工作。
  五、深化为基层、企业和群众服务,进一步促进作风转变
  17.加强行政审批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深入推进企业设立和基本建设项目联合办理,重点选择2-3个民生项目实施联合办理。推进建设项目“一号通”审批登记和外资企业注册“一条龙”式审批服务。积极开展“服务体系标准化”建设活动,建立健全电子系统评价与服务对象、社会监督员、公众及媒体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指标体系。启动三区五市“审批事项统一”的调研和梳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公共资源交易行为,确保公共资源交易大厅平稳有序运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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